
-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2010-03-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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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做好2010年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 文 号:发布日期: 2010-03-27 00:00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
琼发改规划〔2010〕289号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做好2010年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
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局):
为促进海南国际旅游岛服务型、开放型和生态型经济加快发展,做好2010年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工作,根据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编制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发改产业[2004]914号)规定,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产业[2010]397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的重点领域
2010年我省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的重点领域是:农业生产配套服务体系。
二、落实好服务业重点领域项目的基础工作
请各市、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局)认真审核列入申请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的项目,逐个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各项目必须按规定履行了审批(核准、备案)、用地、环评等手续,具备开工条件,配套资金等工作均已有保障。于4月20日前将有关文件(一式五份)报送我委。
三、继续加强服务业重点领域的项目库建设
各市、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局)要进一步加强服务业重点领域项目库建设,在今年重点领域基础上,还要进一步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服务,新兴服务业态和产业,农业技术开发推广服务,以及节能环保、知识产权服务等支撑作用强、战略地位突出的服务业,加强项目储备,做好项目基础条件的跟踪核实工作,完善动态调整机制。
四、联系方式
省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和产业协调处,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大楼849或852室。邓锐,65339971,65319028;传真:65319030。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主题词:服务业 项目 通知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3月16日印发
(共打印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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