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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17382-X/2019-36788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2018-07-16 17:38
  • 标       题: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的通知
  • 文       号:琼发改体改〔2018〕1323号发布日期: 2018-07-16 17:38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转发《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的通知


琼发改体改〔20181323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自201866日起施行。现将该规定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628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86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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