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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17382-X/2019-24259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 发文机关:省发展改革委 成文日期:2019-01-09 10:56
  • 标       题: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三亚理工职业学院与美国伯克莱学院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 文       号:琼发改费管〔2018〕2825号发布日期: 2018-12-24 10:56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教育厅

关于三亚理工职业学院与美国伯克莱学院合作办学

项目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琼发改费管〔2018〕2825号

三亚理工职业学院:

为积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进一步提升教学质量水平,你院与美国伯克莱学院合作举办市场营销、会计两个专业专科教育项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5〕309号)、海南省定价目录(琼价综合〔2018〕77号)要求,我们对上述两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生均教育培养成本进行了审核。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三亚理工职业学院与美国伯克莱学院合作举办的市场营销、会计两个专业专科教育项目的学费标准均为15400元/生·学年。

二、学校应严格按照专业设置及学费标准收费,不得擅自提高学费标准。学费应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学校要不断完善学生奖助政策,除政府给予的奖助学金外,要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相关规定进行学费减免。

学费退费应严格按照《海南省民办高校学生退(转)学退费办法》(琼教计〔2008〕158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学费按“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规定执行,统筹用于办学支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学校应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专业设置、学费标准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社会和学生家长监督。

四、上述学费标准自2019年秋季入学起试行2年,期满后根据收支情况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教育厅

                                                      2018年1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812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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