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17382-X/2019-84786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19-07-11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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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9年度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的复函 - 文 号:发布日期: 2019-07-12 10:09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2019年度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的复函
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司法厅,省国资委,海口国家高新区,海口、三亚、儋州、文昌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各单位报来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材料,经专家评审,现将符合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条件的单位予以命名(名单见附件)。
省级工程研究中心要坚定实施海南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所在区域的产业特色和优势,着力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与装备等瓶颈问题,推动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和颠覆性技术创新,促进产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支撑我省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不断提升区域经济的创新力和竞争力。
建设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的前提,请你们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加强区域产业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高技〔2010〕2455号)的要求,抓紧推进中心建设,规范运行管理,着力提高研发、工程化试验能力,完善产学研合作机制,加强协同创新,构建各具特色和优势的创新体系,在提高我省创新驱动发展能力中切实发挥重要作用。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7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