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17382-X/2024-41970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18-08-17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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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核定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 文 号:琼价费管〔2018〕472号发布日期: 2024-05-31 16:36
- 备案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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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关于核定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
技术人员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琼价费管〔2018〕472号
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核定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收费标准的请示》(琼交质检〔2018〕203号)收悉。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和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考试考务费的复函》(财税〔2018〕66号),以及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琼价费管〔2015〕15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现就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收费标准
(一)公共基础科目考试收费标准为69元/人·科,其中考务费11元/人·科;
(二)道路工程专业科目考试收费标准为:69元/人·科,其中考务费11元/人·科;
(三)桥梁隧道工程专业科目考试收费标准为:69元/人·科,其中考务费11元/人·科;
(四)交通工程专业科目考试收费标准为:76元/人·科,其中考务费18元/人·科;
(五)水运材料专业科目考试收费标准为:76元/人·科,其中考务费18元/人·科;
(六)水运结构与地基专业科目考试收费标准为:76元/人·科,其中考务费18元/人·科。
二、上述各专业的助理试验检测师和试验检测师考试收费标准均一致。
三、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收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全额上缴省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收费单位实施上述收费,应当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海南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严格按照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海南省物价局
海南省财政厅
2018年8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