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17382-X/2019-40585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省发展改革委 成文日期:2019-02-25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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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完善我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制度加强项目代码管理和应用工作的通知 - 文 号:琼发改投资〔2019〕386号发布日期: 2019-02-25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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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
关于完善我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制度加强项目代码管理和应用工作的通知
琼发改投资〔2019〕386号
各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服务中心、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各有关中央驻琼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12号文件精神,更大力度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提升投资管理水平,加强对项目的调度管理、对审批行为的监督规范、对监管信息的及时掌握,根据中发〔2016〕18号文件、国务院令第673号、《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等18部门2017年第3号令)等法规文件要求,现就完善我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制度加强项目代码管理和应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极引导项目单位领码、用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是项目整个建设周期的唯一身份标识。各类审批和监管部门要加强普法工作,深入宣传项目代码的法定地位和应用项目代码的重要意义,积极引导和提醒项目单位在办理审批手续前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领码和用码。
二、全审批流程推广应用项目代码。非涉密项目用好项目代码是项目单位的法定义务和各有关部门的法定职责。各类审批和监管部门一律通过政府服务网办理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对没有项目代码的项目,一律不得受理。各类审批和监管部门项目审批文件、招标投标、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检查、后评价、行政处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等涉及使用项目名称时,应当同时标注项目代码。
三、加强项目代码日常管理。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代码管理和应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将项目代码管理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规范项目变化的代码管理,加强已赋代码项目代码监测检查,梳理未赋码项目并予以补码,确保项目“一项一码”。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市县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投资项目各类审批文件、计划或资金下达文件,招标公告等应用项目代码情况的监督检查,各部门要加强本系统应用项目代码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要求使用项目代码的予以督促整改或通报批评。各地、各部门在审计、督查等工作中,要将项目代码管理作为重要内容,发现项目审批、监管等不执行项目代码制度等情况的,要及时督查整改。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海南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海南省水务厅
2019年2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2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