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62.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88.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373.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人员经费2088.63万元,主要是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职工个人方面的费用开支。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50.19万元,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38.44万元,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公用经费373.64万元,主要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日常办公、业务活动方面的经常性开支。具体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373.15万元,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0.4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更新等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97万元,完成预算的40.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9.89万元,完成预算的56.8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16万元,完成预算的50.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93万元,完成预算的16.94%。2016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度减少63.04万元,下降6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3.87万元,下降16.2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5.84万元,下降78.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32万元,下降35.89%。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人次及费用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减少,同时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车辆运行维护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开支。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9.89万元,占48.5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16万元,占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93万元,占14.4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9.89万元,全年安排参加国家发改委、省组织部、省外事办等组织的出国(境)团组8个,累计13人次。开支内容包括随同省领导出国(境)访问、参加第七届国际基础设施投资与建设高峰论坛、参加东盟产能合作论坛并访问新加坡探讨产能合作、参加农业统筹能力培训及“互联网产业发展”培训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16万元。2016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通行费、保险费、审验费等项目。包括日常公务用车以及到各市县检查工作落实情况、检查项目建设情况、以及机要文件交换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93万元,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国内公务接待52人。主要用于发展和改革事务管理工作发生的接待费;承担省委省政府等政府安排的对口接待任务;承担与发展和改革事务管理业务相关的全国(省)性会议的接待任务;承担上级及省(内)外相关部门项目考察、交流、调研等接待任务。
(八)2016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委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资金768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82%。
共组织对《海南省城市绿色低碳发展规划研究》等21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都能按省财政厅有关项目绩效评价的要求进行评价,总体情况良好。
2.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 2016年度低碳发展专项经费绩效评价有关情况说明
省财政下达低碳专项经费160万元,共完成了《海南省城市绿色低碳发展规划研究》、《海南省“十三五”市县碳排放考核方案研究》、《环海南岛交通干线经济辐射带研究》及《海南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建设研究》等5课题,并对这5个课题进行了项目绩效评价。
2)2016年“十三五”规划编制专项经费绩效评价有关情况说明。省财政下达“十三五”规划编制专项经费800万元,共完成了《海南省“十三五”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规划》、《海南省“十三五”天然气发展专项规划》、《海南产业发展与空间布局战略研究》、《海钓运动发展规划》、《海南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三五”规划》、《海南省粮食“十三五”规划》等16个课题,并对这16个课题进行了项目绩效评价。
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幅较大,就列举《海南省城市绿色低碳发展规划研究》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及《海南省“十三五”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规划》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2)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373.64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2015年增加82.77万元,增长28.45%。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及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政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委共有车辆7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xls
2.2016年度项目绩效评价报告.doc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