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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17382-X/2022-56285 主题分类:财政预决算
  • 发文机关: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2-02-15 09:27
  • 标       题: 2022年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预算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2-02-15 09:27
  • 备案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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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主要职能

第二部分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2022年单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部门收支总表

八、 部门收入总表

九、 部门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2022年单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概况

部门主要职责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省发展改革委)是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省发展改革委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发展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发展政策措施。负责省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省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提出全省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全省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的有关重大问题。参与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参与拟订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和土地政策。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省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建议。组织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五)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牵头落实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重大决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负责本省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六)负责全省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备案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安排省本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政府性建设基金投资,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审核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统筹管理全省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

(七)推进落实全省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拟订和组织实施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牵头我省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合作。

(八)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全省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和发展。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有关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负责全省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十一)负责全省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三)研究并协调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和实施服务农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推进农业建设发展。参与拟订海洋强省发展战略、重大政策措施和全省海洋经济发展规划、计划,协调海洋经济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十四)提出全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建议并协调推进。统筹能源、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全省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提出综合交通运输(含城市轨道交通和邮政)发展战略、政策和改革建议并协调实施,提出能源发展战略、重大规划、重大政策等并组织实施。

(十五)牵头开展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指导各行业领域和各市县信用体系建设,对信用服务行业进行监管。

(十六)负责全省重大价格改革与政策协调。监测预测全省价格总水平的变动,研究提出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价格政策措施和价格改革的建议。制定价格规则,修订政府定价目录,研究制定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方案及标准。

(十七)承担省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省固定资产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重大项目推进协调办公室、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日常工作办公室、省西部开发办公室、省以工代赈办公室、省稳定“菜篮子”价格领导小组办公室、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省铁路建设办公室、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工作办公室、省级产业园区发展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等有关具体工作。

(十八)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省招投标工作;指导和协调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工作,监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十九)管理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对所属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二十)完成省委、省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部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2022年单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为省发展改革委本预算公开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2022年单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省发展改革委本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9614.97万元,比上年预增加979.26万元,主要是增加“大三亚”区域一体化规划400万元、“海澄文定”区域一体化规划400万元、沪琼高质量合作研究200万元、2017-2020年拖欠的项目投资评审经费811万元、国际旅游消费研究院启动资金470万元、人员及公用经费80.64万元、中国品牌日活动经费78万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补贴50万元等,减少“海澄文定”“大三亚”城际轨道交通建设规划600万元、海南省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0万元、海南省人口动态分析预测预警平台256万元、海南省207外网项目253.18万元、海南省207内网项目9.22万元、海南省全社会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156万元、海南省项目集中签约活动经费50万元等经费。其中,收入总计109614.97万元,均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支出总计109614.9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83.58万元、教育支出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1.63万元、卫生健康支133.8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1.8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4.11万元。

二、关于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省发展改革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614.9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79.26万元,主要是增加“大三亚”区域一体化规划400万元、“海澄文定”区域一体化规划400万元、沪琼高质量合作研究200万元、2017-2020年拖欠的项目投资评审经费811万元、国际旅游消费研究院启动资金470万元、人员及公用经费80.64万元、中国品牌日活动经费78万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补贴50万元等,减少“海澄文定”“大三亚”城际轨道交通建设规划600万元、海南省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0万元、海南省人口动态分析预测预警平台256万元、海南省207外网项目253.18万元、海南省207内网项目9.22万元、海南省全社会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156万元、海南省项目集中签约活动经费50万元等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783.58万元,占91.35%;教育(类)支出80万元,占0.8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1.63万元,占3.03%;卫生健康(类)支出133.85万元,占1.4%;节能环保(类)支出101.80万元,占1.1%;住房保障(类)支出224.1万元,占2.3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和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3124.4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43.22万元,主要是增加公用经人员经费等。

2.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和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6490.5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36.04万元,主要是增加“大三亚”区域一体化规划400万元、“海澄文定”区域一体化规划400万元、沪琼高质量合作研究200万元、2017-2020年拖欠的项目投资评审经费811万元、国际旅游消费研究院启动资金470万元、中国品牌日活动经费78万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补贴50万元等,减少“海澄文定”“大三亚”城际轨道交通建设规划600万元、海南省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0万元、海南省人口动态分析预测预警平台256万元、海南省207外网项目253.18万元、海南省207内网项目9.22万元、海南省全社会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156万元、海南省项目集中签约活动经费50万元等经费。

三、关于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发展改革委本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3774.0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34.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医疗保障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639.98万元,主要包括: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长期聘用人员工资福利、职工探亲旅费、生活补助(扶贫干部)、工作午餐费、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置购置。

四、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202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省发展改革委本级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1.9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35.40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严格控制出国(境)学习、培训、考察等人。根据省委外办有文件通知要求,省发展革委本级未编制2022年厅局级及以下人员出访计划,如有文件规定情况可以按照“一事一议”、“个案报批”原则,作为个案报省委外办审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4.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3.0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厅用经费定标准数自动生成数增加务用车保7

公务接待费12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31.2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及防疫工作要求,减少公接待开支计划接35275人。

(二)省发展改革委本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五、关于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202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省发展改革委本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

、关于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2022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省发展改革委本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省发展改革委本2022年收支总预算109614.97万元。

七、关于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2022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省发展改革委本2022年收入预算109614.97万元,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占100%。比上年预算增加979.26万元,主要是增加“大三亚”区域一体化规划400万元、“海澄文定”区域一体化规划400万元、沪琼高质量合作研究200万元、2017-2020年拖欠的项目投资评审经费811万元、国际旅游消费研究院启动资金470万元、人员及公用经费80.46万元、中国品牌日活动经费78万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补贴50万元等,减少“海澄文定”“大三亚”城际轨道交通建设规划600万元、海南省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0万元、海南省人口动态分析预测预警平台256万元、海南省207外网项目253.18万元、海南省207内网项目9.22万元、海南省全社会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156万元、海南省项目集中签约活动经费50万元等经费。

八、关于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2022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省发展改革委本级2022年支出预算9614.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74.03万元,占39.25%;项目支出5840.93万元,占60.75%。比上年预算增加979.26万元,主要是增加“大三亚”区域一体化规划400万元、“海澄文定”区域一体化规划400万元、沪琼高质量合作研究200万元、2017-2020年拖欠的项目投资评审经费811万元、国际旅游消费研究院启动资金470万元、人员及公用经费80.64万元、中国品牌日活动经费78万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补贴50万元等,减少“海澄文定”“大三亚”城际轨道交通建设规划600万元、海南省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0万元、海南省人口动态分析预测预警平台256万元、海南省207外网项目253.18万元、海南省207内网项目9.22万元、海南省全社会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156万元、海南省项目集中签约活动经费50万元等经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省发展改革委本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17.7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省发展改革委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85.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43.3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741.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省发展改革委本级共有车辆7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单位无价值100万元以上的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省发展改革委本31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09614.95万元。

中,重点项目预效情况说明:

1.“海澄文定”区域一体化规划项目,预安排400万元,主要是根据2021年7月19日七届省政府79次常务会议要求,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有关市县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出台两个区域(“海澄文定”“大三亚”)的一体化规划,并推动规划尽早落地,研究制定《“海澄文定”区域一体化规划》。绩效目标:紧紧围绕海南“三区一中心”战略定位,以高质量高标准建设自由贸易港为主要背景,把制度集成创新摆在突出位置,将海澄文定综合经济圈打造成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核心区、海南省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先行区和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先导区”,率先制定自由贸易港相关政策、形成相应制度体系,率先推动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治理创新、全面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率先制定实行深度融入海洋强国、“一带一路”建设、军民融合发展等行动计划。

2.“大三亚”区域一体化规划项目,预算安排400万元,主要用于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有关市县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出台两个区域(“海澄文定”“大三亚”)的一体化规划,并推动规划尽早落地,研究制定《“大三亚”区域一体化规划》。绩效目标:从国家赋予海南“三区一中心”的战略定位,海南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连接和交汇点以及全省一盘棋中找准大三亚战略定位,推动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3. 沪琼高质量合作研究目,预算安排200万元,主要是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海南省人民政府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拓宽合作领域,提高合作水平,共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进一步夯实合作基础,完成《沪琼高质量合作研究》。绩效目标:海南自由贸易港与上海合作发展,充分发挥区域产业互补优势,在畅通国内产业大循环中适应新发展格局;充分运用上海拥有先进的管理经验、技术经验和发展经验,在构建国内产业链要素上能够为海南自由贸易港提供强大的腹地支撑,有效解决海南地域人力资源有限,高层次人才短缺的问题,利于制度创新经验的交流互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四、其他财政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政府为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除教育收费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五、收回存量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各级财政部门收回的上缴国库但不列入预算的存量资金,包括收回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和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

六、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用于反映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往来收入以外的收入。

九、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教育收费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单位自有资金收入”收入不足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指用于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和改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发展改委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和改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发展改委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三、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2年海南省发展改革委本级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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