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 部门 | 收费项目 | 管理方式 | 收费及资金管理文件依据 | 征收标准 |
一 | 公安部门 | ||||
1.证照费 | |||||
● | ⑴外国人证件费 | 缴入省国库 | 价费字[1992]240号,公通字[2000]99号 | ||
①居留许可 | 财综[2004]60号,发改价格[2004]2230号 | 不满一年400元/人;一年(含)至三年800元/人;三年(含)至五年(含)1000元/人;增加偕行人每加1人按上述相应标准收费;减少偕行人200元/人次;变更200元/次。 | |||
②永久居留申请 | 财综[2004]32号,发改价格[2004]1267号 | 1500元/人。 | |||
③永久居留身份证工本费 | 财综[2004]32号,发改价格[2004]1267号,财税[2018]10号 | 证件费300元/证; 丢失、损坏补办600/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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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出入境证 | 公通字[1996]89号 | 100元/人。 | |||
⑤旅行证 | 公通字[1996]89号 | 50元/人。 | |||
● | ⑵公民出入境证件费 | 缴入省国库 | 价费字[1993]164号,价费字[1992]240号,公通字[2000]99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财税函〔2018〕1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 | ||
①因私护照(含护照贴纸加注) | 发改价格[2013]1494号,计价格[2000]293号,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 | 证件:120元/本; 贴纸加注:20元/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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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出入境通行证 | 价费字[1993]164号,公通字[2000]99号 | 一次15元;二次50元;多次80元。 | |||
③往来(含前往)港澳通行证(含签注) | 发改价格[2005]77号,计价格[2002]1097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 | 往来证:60元/本;前往证:40元/本;签注:一次15元;二次30元;一年以下(含)多次80元;一年以上两年(含)以下多次120元;两年以上三年以下多次160元;长期(三年)多次240元。 | |||
④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 发改价格[2004]334号,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 60元/本。 | |||
⑤台湾同胞定居证 | 发改价格[2004]2839号,价费字[1993]164号 | 8元/本。 | |||
⑥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含签注) | 发改价格[2016]352号,计价格[2001]1835号,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 30元/本。 | |||
● | (3)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限于丢失、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 | 缴入省和市县国库 | 财综[2012]97号,价费字[1992]240号 | ||
①户口簿 | 9元/本。 | ||||
②户口迁移证件 | 6元/证。 | ||||
● | (4)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 缴入省和市县国库 | 《居民身份证法》,财综[2007]34号,发改价格[2005]436号,财综[2004]8号,发改价格[2003]2322号,财税〔2018〕37号 | 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每证20元;遗失补领、损坏换领每证40元;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每证10元。 | |
● | (5)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 缴入省和市县国库 | 《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行业标准GA36-2014,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 ||
①号牌(含临时) | 1.汽车反光牌100元/副,不反光号牌80元/副;2.挂车反光号牌50元/面、不反光号牌30元/面;3.三轮汽车、低速货车 拖拉机反光号牌40元/副、不反光号牌25元/副;4.摩托车反光牌35元/副、不反光号牌50元/副。5.机动车临时号牌5元/张。(上述号牌工本费均包括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及安装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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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 1元/个。 | ||||
③号牌架 | 1.铁质号牌架及同类产品5元/只;2.铝合金号牌架及同类产品10元/只。 | ||||
● | (6)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 | 缴入省和市县国库 | 《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财综[2001]67号,计价格[2001]1979号,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1.行驶证10元/证,临时行驶证10元/证;2.登记证10元/证;3.驾驶证10元/证。 | |
● | (7)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 | 缴入省和市县国库 | 《道路交通安全法》,财综[2008]36号,发改价格[2008]1575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1.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10元/证;2.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10元/证。 | |
● | 2.外国人签证费 | 缴入省国库 | 计价格[2003]392号,价费字[1992]240号,公通字[2000]99号 | 按照国别对等、非对等签证收费标准执行 | |
● | 3.中国国籍申请手续费(含证书费) | 缴入省国库 | 价费字[1992]240号,公通字[2000]99号,公通字[1996]89号 | 20元/证。 | |
二 | 外交 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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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认证费(含加急) | 缴入省国库 | 计价格[1999]466号,价费字[1992]198号 | 商业文件100元/份,民事类证书50元/证,加急50元/份(证)。 | |
● | 5.签证费 | ||||
(1)代办外国签证(含加急,限于各国家机关收取的) | 缴入省国库 | 财综[2003]45号,计价格[1999]466号,价费字[1992]198号 | 代办签证50元/国/证,代办认证60元/证/国,签证代办加急20元/证/国,认证代办加急30元/证。 | ||
(2)代填外国签证申请表(限于国家机关) | 缴入省国库 | 财综[2003]45号,计价格[1999]466号,价费字[1992]198号 | 10元/份。 | ||
三 | 卫生 健康 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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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鉴定费 | 缴入省和市县国库 | |||
(1)医疗事故鉴定费 | 缴入省和市县国库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财税[2016]14号,财综[2003]27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 | 1.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2300元/例; 2.再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2800元/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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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职业病诊断鉴定费 | 缴入省和市县国库 | 《职业病防治法》,财税[2016]14号, 发改价格[2016]488号,琼发改收费〔2022〕15号 | 1.首次职业病诊断鉴定(地市级)3600元/例; 2.再次职业病诊断鉴定(省级)3600元/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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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费 | 缴入省和市县国库 |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财税[2016]14号,财综[2008]70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琼发改收费〔2021〕919号 | 1.省级医学会4100元/例; 2.地市级医学会3600元/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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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费 | 缴入省和市县国库 | 《疫苗管理法》,财税[2020]17号,琼发改规〔2020〕5号 | 8元/剂次。 | |
● | 8.预防接种服务费 | 缴入省和市县国库 |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财税〔2016〕14号,国办发〔2002〕57号,财综〔2002〕72号,财综〔2008〕47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琼发改规〔2020〕5号 | 22元/剂次。 | |
四 | 教育 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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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 | 缴入省和市县财政专户 | 《幼儿园管理条例》,发改价格[2011]3207号 | 按自收自支和财政拨款的单位性质:各分省示范园、省一级园、省二级园、省三级园及市县评定级别的四类别分市县制定不同的档次标准。(详见文件) | |
● | 10.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 | ||||
(1)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 | 缴入省和市县财政专户 | 教财[2003]4号,教财[1996]101号 | 根据学校分类分为不同的标准。(详见文件) | ||
(2)城市义务教育住宿费(海口、三亚城区) | 缴入省和市县财政专户 | 琼价费字[1996]253号 | 根据学校分类分为不同的标准。(详见文件) | ||
● | 11.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住宿费 | 缴入省和市县财政专户 | 财综[2004]4号,教财[2003]4号,教财[1996]101号 | 根据学校分类分为不同的标准。(详见文件) | |
● | 12.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各级党校等)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费 | 缴入省和市县财政专户 | 财教[2013]19号,发改价格[2013]887号,教财[2006]2号,发改价格[2005]2528号,发改价格[2003]1011号,教财[2003]4号,计价格[2002]838号,计价格[2002]665号,计办价格[2000]906,教财[1996]101号,价费字[1992]367号,教财[1992]42号,发改价格[2006]702,教财[2006]7号,教电[2005]333号,教财[2005]22号 | 根据学校分类、学生宿舍类别分为不同的标准。(详见文件) | |
● | 13.国家开放大学收费 | 缴入省财政专户 | 财综[2014]21号,发改价格[2009]2555号,计价格[2002]838号,教财厅[2000]110号,财办综[2003]203号 | 根据学校开办专业和计费方式等分为不同的标准。(详见文件) | |
五 | 水利 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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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水资源费 | 缴入省和市县国库 | 《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财税[2016]2号,发改价格[2014]1959号,发改价格[2013]29号,财综[2011]19号,发改价格[2009]1779号,财综[2008]79号,财综[2003]89号,价费字[1992]181号,琼价费管[2013]621号 | 1.农业取用水:地表水0.05元/M3,地下水:0.12元/M3;2.城镇公共供水:地表水0.1元/M3,地下水:0.2元/M3;3.工商业取用水:地表水0.1元/M3,地下水0.2元/M3;4.其他取用水:地表水0.12元/M3,地下水0.25元/M3; 5.工业和其他行业取用矿泉水1.2元/M3;6.工业和其他行业取用地热水1元/M3;7.水力发电取用水:0.006元/kwh。 | |
● | 15.水土保持补偿费 | 缴入省和市县国库 | 《水土保持法》,财综[2014]8号,发改价格[2014]886号,琼财非税[2014]1540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琼发改收费〔2021〕716号 | 按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开采矿产资源、取土挖砂,排放废弃土石渣等不同类别核定不同的征收标准。(详见文件) | |
六 | 药品 监管 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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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6.药品注册费 | 缴入省国库 |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财税[2015]2号,发改价格[2015]1006号,食药监公告2015第53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1号,食药监公告2020年75号,琼发改收费[2021]424号 | 13181元(再注册费) | |
● | 17.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 | 缴入省国库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财税[2015]2号,发改价格[2015]1006号,食药监公告2015第53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1号,琼发改收费[2021]424号 | ||
(1)首次注册费 | 40670元 | ||||
(2)变更注册费 | 16856元 | ||||
(3)延续注册费 | 16709元 | ||||
七 | 市场 监管 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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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 | 缴入省国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发改价格[2015]1299号,财综[2011]16号,财综[2001]10号 | 按检验项目分类别制定不同的收费标准。(详见文件) | |
八 | 法院 | ||||
● | 19.诉讼费 | 缴入省国库 | 《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481号) | 一、案件受理费:1.财产案件受理费:按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不同比例分段累计缴纳。2.非财产案件受理费,3.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受理费,4.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费,5.行政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详见文件) | |
九 | 自然 资源 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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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土地复垦费 | 缴入市县国库 | 《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 未开征 | |
● | 21.土地闲置费 | 缴入市县国库 | 《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发[2008]3号,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满两年不动工开发的,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5%至20%征收;2.以租赁、承包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超过租赁、承包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满两年不动工开发的,按当年的租金、承包金20%至50%征收;3.已经办理征地划拨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一年以上未动工开发建设的,按该地块标定地价的5%至20%征收。 | |
● | 22.不动产登记费 | 缴入市县国库 | 《物权法》,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 1.住宅类不动产登记费80元/件;2.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费550元/件;3.不动产权属证书费10元/本。 | |
● | 23.耕地开垦费 | 缴入省和市县国库 |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 具体地块的耕地开垦费=基本标准X区域修正系数。一、基本标准:1.基本农田(水田、菜地)8000元/亩;2.基本农田(旱田虑、旱地)6000元/亩;3.其他基本农田5000元/亩;4.基本农田以外的水田、菜地5000元/亩;5.其他耕地4000元/亩。 二、区域修正系数:1.海口市:1.5, 2.三亚市1.2,儋州市(含洋浦)、琼海市:1,文昌市、万宁市、澄迈县、东方市、五指山市 0.9,昌江等其他市县0.8。 | |
十 | 住房城乡建设 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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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4.污水处理费 | 缴入市县国库 | 《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财税[2014]151号,发改价格[2015]119号 | 1.海口市、三亚市和洋浦:居民污水处理不低于0.8元/M3;其他用户不低于1.1元/M3;2.文昌、琼海、儋州、万宁、东方、澄迈、昌江:居民污水处理不低于0.6元/M3;其他用户不低于0.9元/M3;3.其他市县:居民污水处理不低于0.4元/M3;其他用户不低于0.7元/M3; | |
● | 25.城镇垃圾处理费 | ||||
(1)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 | 缴入市县国库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发[2011]9号,计价格[2002]872号,省政府令225号 | 1.海口、三亚、洋浦:居民7元/月,非居民155元/吨; 2.儋州市、琼海市、文昌、万宁、东方、澄迈、昌江:居民6元/月, 非居民140元/吨; 3.五指山、临高、定安、屯昌、白沙、琼中、乐东、陵水、保亭:居民户5元/月,非居民120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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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费 | 缴入市县国库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琼价费字[1996]134号 | 一、固定场地处置费:1.海口、三亚8元/M3;2.琼海、儋州、文昌6元/M3;3.其他市县4元/M3;二、异地回填处置费:原则上按不超过固定场地处置费的一半收取,具体费用由双方各负担一半。 | ||
● | 26.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 缴入市县国库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城[1993]410号,财税[2015]68号,琼建城[1993]221号 | 一、占道:0.1~2元/平方米·每日 二、挖掘:55.5~168元/平方米·每次 (详见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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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 人防 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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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7.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 缴入省和市县 国库 |
中发[2001]9号, 计价格[2000]474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琼发改收费〔2021〕720号 | 海口、三亚1800元/M2,其他市县1600元/M2。 | |
十二 | 工业和信息化 | ||||
● | 28.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 缴入省和市县国库 | 《无线电管理条例》,发改价格[2013]2396号,发改价格[2011]749号,发改价格[2005]2812号,发改价格[2003]2300号,计价费[1998]218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2018]601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 | 1.集群无线调度系统2000-1万/每频点;2.无线寻呼系统4万元-20万元;3.无绳电话系统150元/每基站;4.船舶电台100元-2000元/艘。(详见文件) | |
十三 | 相关行政机关 | ||||
● | 29.信息公开处理费 | 缴入省和市县国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办函[2020]109号 | 一、按件计收:1.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2.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3.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 二、按量计收:1.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2.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元/页。3.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元/页。4.201页以上的部分:40元/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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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 相关部门 | ||||
● | 30.考试考务费 | 缴入省和市县国库或 财政专户 |
见《海南省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 | 见《海南省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 | |
备注: 标注“●”号的项目为中央设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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