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制定出台了《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选择127个具备一定基础条件的城市作为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规划建设212个国家物流枢纽,包括石家庄等41个陆港型,洋浦等30个港口型,三亚等23个空港型,北京等47个生产服务型,海口等55个商贸服务型和丹东等16个陆上边境口岸型国家物流枢纽。
《规划》提出整合优化物流枢纽资源、构建国家物流枢纽网络体系、推动国家物流全面创新等三个方面的10项主要任务,推进实施枢纽经济培育、建设运营主体培育工程等10项重点工程,并在建立枢纽建设和动态调整规划、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规划和用地支持、加大投资和金融支持力度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保障措施。
下一步,海口、三亚和洋浦要结合《规划》和本地实际,编制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并对照有关要求和重点任务,根据不同类型物流枢纽工程的战略定位,推动构建骨干物流基础设施网络,降低社会物流和交易成本,发挥物流基础设施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持保障作用,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助推海南自贸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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