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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海南省申办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的可行性研究》课题机构的通知
2018-09-25 08:50 来源: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机构: 【字体:   打印

 

 

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府〔201817号)要求,提升我省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国际影响力,我委特公开遴选《海南省申办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的可行性研究》的课题承研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研究重点

围绕申办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的要求,一是梳理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的发展历程,明确申办程序;二是研究分析海南省申办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的优势条件,提出前期准备工作方案;三是研究承办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对海南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四是研究海南作为国家参与全球气候治理重要平台的契机,提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国际旅游岛建设、“一带一路”支点建设的协同机制。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如实填写《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课题研究申请书》,提出课题研究思路、研究内容、研究方法、进度安排、经费预算、研究成果转化目标及转化形式等。申请书应加盖课题承担单位公章(如为多个单位联合承担课题研究请加盖各单位公章),一式四份送至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楼8801室(邮寄信封上需注明“XXX课题申报,邮编570204)。电子版发至hnfgdqc@hainan.gov.cn

(二)鼓励国家级研究机构、“985”“211”及国家双一流重点建设高校积极申报。申报单位在气候变化国际交流合作、区域经济、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有独特见解。课题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课题组负责人应组织和指导课题实施全过程,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

(三)申报截止日期为930日(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四)我委将组织对课题研究申请书进行评审,择优遴选课题承担单位,并签订课题委托合同。

(五)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课题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

三、其他事项

(一)课题执行时间为20189月至12月。期间,我委视工作需要听取研究进展情况汇报。

(二)我委视研究需要,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

(三)本次研究课题由我委区域经济和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处负责,未尽事宜电话联系沟通(65306820)。

 

附件: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课题研究申请书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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