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海南省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琼发改环资〔2022〕465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资委、广电总局、中直管理局、国管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17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22〕758号)要求,我省将于2022年6月13日至6月19日集中开展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广泛开展节能降碳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节能降碳浓厚氛围。现将《2022年海南省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市县政府、各有关单位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按照国家和我省的统一部署,制定本辖区、本领域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好今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宣传活动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既要保证宣传活动有声势有影响,又要坚持节俭办活动。活动结束后,请对本地区、本单位的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于2022年6月24日前将节能宣传周活动书面总结材料报送省发展改革委,低碳日活动书面总结材料报送省生态环境厅。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