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3年海南省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琼发改环资〔2023〕505号
省直有关单位,各市、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等18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23〕770号)要求,我省将于2023年7月10日至7月16日集中开展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广泛开展节能降碳宣传教育,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在全社会营造节能降碳浓厚氛围。现将《2023年海南省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活动结束后,请对本地区、本单位的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于2023年7月21日前将节能宣传周活动书面总结材料报送我委,低碳日活动书面总结材料报送省生态环境厅。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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