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发展改革专栏 > 价费管理
海南省通信管理局 省物价局关于中国移动海南公司集团彩铃业务资费备案的通知
2009-10-23 00:00 来源: 发布机构: 【字体:   打印
中国移动海南公司:
  你公司《关于集团彩铃业务资费的报告》(海南移动[2009]11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给予备案。具体标准如下:
  一、业务描述
  集团彩铃业务是中国移动根据企业客户的要求,提供具有企业特色的形象宣传或有关业务信息的彩铃服务。
  二、资费标准
  (一)集团彩铃制作费用每首100元;
  (二)每客户的集团彩铃功能使用费为10元/月,优惠价为6元/月,按日收取,用户停机后不再收取。
  优惠期暂至2010年6月30日。
  注:对使用集团彩铃业务的客户免费赠送个人彩铃业务功能使用费,但使用个人彩铃业务时产生的彩铃信息费由用户个人另行支付发;用户注销集团彩铃后,个人彩铃免费的截止时间为当月的最后的一天。
  三、资费套餐有效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2010年6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移动版 | 电脑版

主办: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技术支持:开普云

琼ICP 05073275 号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268号

版权所有@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文域名: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

主办: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琼ICP备05073275号     技术支持:开普云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52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3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