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证会参加人员构成及名额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参加人25名,由消费者、经营者和与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领域专家学者、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等方面人员组成。其中:消费者12名,经营者2名,利益相关方1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专家学者2名,政府有关部门人员4名,社会组织人员2名。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10名)、记者席。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的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充分听取、收集群众的意见并能够如实地反映意见;
(三)关注和关心电价改革,对听证事项有一定的了解,具备一定的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会说普通话);
(四)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五)同意公开姓名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六)具有当地户口并符合相应的身份要求。
三、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及新闻媒体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产生方式
1、消费者12名。采取自愿报名方式,在海口、三亚、儋州、琼海、文昌、万宁、五指山、澄迈等8市县产生,我局将在公证人员监督下从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中随机选取。具体分配名额:海口市4名城市居民(其中合表用户1名、低保人员1名);三亚、儋州、琼海、万宁各1名城市居民;文昌、五指山、澄迈各1名农村居民;学校代表1名。
2、经营者2名。由海南电网公司委派。
3、利益相关方1名。由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委派。
4、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由海南省物价局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及省政协办公厅推荐产生。
5、社会组织人员2名。由海南省物价局委托省消费者协会及省价格协会能源分会分别推荐1名。
6、政府有关部门4名。由海南省物价局委托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海南电监办分别推荐1名。
7、专家学者2名。由海南省物价局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和新闻媒体产生方式
1、旁听人员10名。自愿报名、按报名顺序产生。
2、新闻媒体。自愿报名,省物价局邀请参加。
四、报名方式
(一)消费者报名方式
消费者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按属地原则在当地物价局报名或在海南省价格认证中心报名。报名者请于2012年4月11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低保户需另外提供低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点报名。报名者请按要求如实提供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报名时间:2012年4月7日至4月11日
各报名点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1、海南省价格认证中心
地址:海口市海府路99号之二
联系人:梁生煜
联系电话:65364793、13016225612
2、海口市物价局
地址:海口市长滨路第二行政办公区17楼南楼3055房
联系人:马济渊
联系电话:68723523、13086000889
3、三亚市物价局
地址:三亚市政府第二办公大楼10楼
联系人:袁兴秀
联系电话:88279050、13876563848
4、万宁市物价局
地址:万宁市党政综合办公大楼3楼
联系人:庄顺家
联系电话:62223443、13198939912
5、澄迈县物价局
地址:澄迈县华成路财政办公楼7楼
联系人:吴多孝
联系电话:67623197、13907515651
6、儋州市物价局
地址:儋州市那大中兴大道市政府办公大楼15层1505室
联系人:胡玉丹
联系电话:23321786、13807551827
7、琼海市物价局
地址:琼海市嘉积镇兴海壮路1号市政府大楼410室
联系人:周焕炯
联系电话:62931897、13006080854
8、文昌市物价局
地址:文昌市新政府办公大楼305室
联系人:王康健
联系电话:63330478、13976366855
9、五指山市物价局
地址:五指山市国兴路市政府综合办公楼3楼
联系人:王燕
联系电话:86633529、86622016、13976163658
(二)其他出席人员报名方式
旁听人员、新闻记者采取电话报名方式,于2012年4月13日前直接向海南省价格认证中心电话报名申请参会。
地址:海口市海府路99号之二
联系人:梁生煜
联系电话:65364793、13016225612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居民阶梯电价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
编号: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
|
出生年月 |
|
性别 |
| ||
学历 |
|
身份证号码 |
| ||||
户口所在地 |
| ||||||
工 作
单 位 |
|
职业 |
| ||||
住 址 |
| ||||||
通 讯
地 址 |
|
邮编 |
| ||||
联 系
方 式 |
电 话 |
|
传 真 |
| |||
手 机 |
|
电子邮箱 |
| ||||
是否参加
过听证会 |
|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 ||||||
备注:1、申请人如曾参加过听证会的,请写明听证会的时间及主要内容。
2、报名时间截止2012年4月11日,报名人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低保户需另外提供低保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学校代表还需提供单位推荐参加听证会证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