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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价格认证中心由自筹经费变更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2013-01-05 00:00 来源: 发布机构: 【字体:   打印
  最近,经海口市编委《关于海口市价格认证中心经费渠道调整的批复》(海编〔2012〕60号),海口市价格认证中心的经费渠道由自收自支调整为财政预算管理单位,隶属海口市物价局科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编制预算管理事业编制12名,并相应调整职责范围,其工作职责和任务是:⑴接受全市各级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行政机关和仲裁机构的委托,对刑事、行政、纪检监察、涉税、经济等案件中涉及的各类标的进行价格鉴定,开展调解价格矛盾、处理价格纠纷等工作。⑵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委托,对全市场道路交通事故车辆、物品损失进行价格鉴定。⑶面向社会为生产经营者等各类组织和公民提供关于价格政策法规、市场行情、价格预测等咨询。⑷接受委托调定价工作提供前期调研和可行性研究咨询,为政府价格管理和经济决策提供服务。⑸负责各类市场主体提出的价格行为合法性和价格水平合理性认证工作;开展价格信用认证工作。⑹承担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海南省价格认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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