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海南好粮油”产品遴选的通知
2020-07-29 17:11 来源: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体:   打印

各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海南省价格协会、海南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好粮油”产品遴选工作的通知》(国粮办规〔2020〕175号)的要求,决定开展“海南好粮油”产品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主体

确保遴选工作合法合规,遴选结果公平公正,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海南省价格协会此次海南好粮油产品遴选的实施主体,负责“海南好粮油”产品申报受理、评审和管理等工作,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负责提供技术支持。

二、遴选范围

产品遴选申报企业为海南省域内的粮油加工企业,申报产品为申报企业生产的符合“中国好粮油”产品检验指标和相关要求的粮油产品,品种包括:大米、小麦粉、挂面、食用植物油等产品。“海南好粮油”遴选检验指标见《海南好粮油产品遴选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三、遴选申报程序

海南省价格协会依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客观、公正、公平组织开展“海南好粮油”产品遴选。遴选全程留痕记录,申报材料、审核记录留存2年。

(一)自愿申报产品。海南省域内的粮油加工企业均可自愿参与,统一向辖区的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进行申报,各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汇总、初审,推荐报送省价格协会。参加遴选的产品应为以国产优质原料加工生产的、符合“中国好粮油”遴选检验指标和相关要求的产品。申报和遴选按一品一报的方式进行。申报材料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申报产品信息、具有粮油质检资质的质检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检测报告签发日期应在3个月之内)及企业相关证照等(见管理办法)。准备申报材料产生的检验检测等相关费用,由申报企业自行支付。

(二)审核申报材料。省价格协会成立“海南好粮油”产品遴选审核专家组,对各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报送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对企业原料来源及生产经营状况开展实地考察,并提出评价意见,遴选出符合标准和要求的“海南好粮油”产品。遴选过程严格规范管理,自觉接受监督,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三)“海南好粮油”产品发布及管理。产品遴选结果通过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门户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省价格协会报送中国粮油学会粮油质检研究分会,并及时发布遴选出的“海南好粮油”产品相关必要信息,按规定组织“海南好粮油”产品抽检。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要积极稳妥做好本辖区“海南好粮油”产品遴选的推荐工作,切实把具有本地特色、知名度高、美誉度好的产品推荐出来。

(二)各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需将“海南好粮油”产品材料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于8月20日前报送至省价格协会(一式三份)。电子版本和“海南好粮油”遴选推荐产品汇总表同时报送。

海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  林群座机: 65354913(兼传真),电子邮箱:hnlscbc@126.com

海南省价格协会叶睿座机:65239618/65383318,传真:65328107,电子邮箱:hnsjgxh@163.com。
    海南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甘云娟,座机:65344390。

附件:市县“海南好粮油”遴选推荐产品汇总表

海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7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0年7月29日印发

附件:市县“海南好粮油”遴选推荐产品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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