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废止规范性文件意见的公示
2023年9月7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出台《海南省地方粮食储备管理办法》(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17号),按照《海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登记规定》(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85号)有关规定,我局拟提请省政府废止《海南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琼府办〔2021〕15号)。现就废止《海南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3年12月8日前,通过下列方式向我局反馈:
1.联系电话:政策法规处,0898-65396803。
2.电子邮箱:fc_lsj@hainan.gov.cn
3.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30号海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611室,邮编570203。
附件:1.《海南省地方粮食储备管理办法》(省政府令317号)
2.《海南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琼府办〔2022〕15号)
海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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