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17382-X/2024-14305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3-12-28 11:44
-
标 题: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海南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 - 文 号:琼发改社会〔2023〕1191号发布日期: 2024-01-18 11:44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
《海南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
琼发改社会〔2023〕1191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海南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细化实施标准,确保服务有效落实。各市县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对照省级标准进一步细化本地区的服务标准与服务流程;对于暂无省级统一标准的服务项目,要按照有关要求和实际情况予以明确,确保服务标准落地落实。
二、严格界定范围,超标项目及时报备。各市县要坚持从严把关的原则,对于超出省级标准的新增服务项目、提高服务标准、扩大服务对象及增加服务内容等事项,要开展论证评估,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在本文件印发后2周内向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对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做出说明。
三、强化要素保障,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各市县要结合本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具体实施,加强人员、财力、设施等要素保障,强化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建设,推动建立可持续的投入保障长效机制,确保财力有保障、服务可持续。
四、落实主体责任,适时开展监测评估。各市县要强化责任担当,高度重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施工作。市县发展改革委要牵头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统筹做好落实工作,加强监测预警,重大情况及时报告。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组织实施情况效果评估。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民政厅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3年1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