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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17382-X/2024-23077 主题分类:政府采购
  • 发文机关: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4-03-05 15:29
  • 标       题: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遴选2024年世界银行贷款预防、准备与应对新发传染病项目咨询服务机构的公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4-03-05 15:29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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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遴选2024年世界银行贷款预防、准备与应对新发传染病项目咨询服务机构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省发展改革委拟公开遴选1家咨询机构,承担世界银行贷款预防、准备与应对新发传染病项目中省发展改革委2024年负责启动的子项目活动的前期咨询任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需求

(一)项目建设背景

项目是世界银行贷款支持的示范项目,项目执行机构是海南省发展改革委,项目实施机构包括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商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海口海关。项目总投资20,354.82万美元,其中:世行贷款金额17,500.00万美元,我省自筹配套2,854.82万美元。项目建设期为5年,建设内容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针对人兽共患病及其他新发健康威胁,完善基于风险的监测体系;二是针对重点人兽共患病及其他新发健康威胁的防控计划;三是制度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四是项目管理、监测与评估。

(二)项目咨询需求

根据世行项目建设流程,项目子活动实施前,需提交世行审核子活动实施方案、任务大纲等文件,中标单位需为省发展改革委2024年负责启动的子活动提供前期咨询服务,提交以下任务的评估评审成果:

1.子活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综合处置及调度系统研究”实施方案或任务大纲;

2.子活动“全健康综合治理示范社区建设(城市)”实施方案或任务大纲;

3.子活动“全健康综合治理示范行政村/镇建设(农村)”实施方案或任务大纲;

4.子活动“全健康关键技术、产品及标准目录的建设”实施方案或任务大纲;

5.子活动“制定全健康综合性法律规章(1-2个)”任务大纲;

6.子活动“全健康重点实验室建设”实施方案或任务大纲;

7.子活动“创办全健康期刊杂志”实施方案或任务大纲;

8.子活动“全健康项目的经济评价技术研究与应用”任务大纲;

9.子活动“全健康评估体系研究与应用”任务大纲。

10.子活动“全健康种子人才培训”实施方案或任务大纲等。

(三)咨询服务总控制价

拟定咨询服务控制价为98万元。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各类法人单位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列入公示名录)综合经济专业,资信等级为甲级或以上;

2.法人单位及其驻琼分支机构、项目团队成员无失信记录;

3.有与提供本咨询评估服务相适应的技术力量,其中项目团队负责人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或高级专业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公共卫生专业高级职称或者职业资格,经济负责人具有造价(或经济)高级职称或者职业资格,以及组成具备相关专业的专家团队;

4.报价不能超过控制价;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当在申报材料各页加盖本单位印章,按照下列顺序书装:

1.封面。包括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编制日期等。

2.目录。包括申报材料内容清单和对应的页码。

3.报价单。填写报价后打印。

4.授权委托。包括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单位资信。包括供应商资信等级凭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和项目团队成员身份证号在“信用中国”失信查询截屏。

6.项目咨询工作方案。

7.项目团队。包括项目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经济负责人以及相关专业评估专家组成团队,咨询评估成员须具有公共卫生、动物疫病防控、生态环境、信息化、法律等必要专业,专家总人数不得少于5人。按顺序列出团队职务、姓名、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业绩材料(参见下条)。

8.工作经验。包括项目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经济负责人、专家组专家每人参与同类或相似行业项目咨询业绩表、评估报告编审人员签章页复印件、以及各人员签署个人承诺书。(提供的业绩中如有国家级或省级重点项目,请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38日前,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二份(电子版以光盘形式报送2张)送至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843室(材料封面上需注明“世界银行贷款预防、准备与应对新发传染病项目咨询服务”),逾期不再受理。

(四)我委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遴选咨询服务单位。

(五)在成交供应商组织评估前,项目因不可抗力终止的,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因客观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成交供应商按照成交价不能履行咨询服务的,我方有权收回成交通知书,终止咨询工作。

三、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由我委社会处具体负责,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沟通(电话:0898-65312275)。

附件:遴选公告-附件1

      遴选公告-附件2

      遴选公告-附件3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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