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发展改革系统在行政复议工作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8-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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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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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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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琼发改体改〔2018〕1629号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海南省发展改革系统在行政复议
工作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
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经发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在行政复议工作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18〕867号)和《海南省法制办公室关于在行政复议工作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琼府法函〔2018〕98号)要求,结合我省发展改革系统行政复议工作实际,我委制定了《海南省发展改革系统在行政复议工作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海南省发展改革系统在行政复议工作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8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