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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现代物流业发展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2022-03-11 11:28 来源: 经贸处 发布机构: 办公室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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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现代物流业发展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一、关于政策背景和依据

:为更好发挥财政在促进海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供给与资金保障作用,2021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政策》;为贯彻落实《海南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措施》,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省财政厅印发《海南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根据《海南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提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商省财政厅制定实施细则,明确资金申报、审核流程与绩效管理、监督等职责。依据以上两个文件,制定《海南省现代物流业发展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二、关于政策适用范围

:《细则》中规范的海南省现代物流业发展奖补资金为省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支持物流企业发展的奖补资金。物流企业是指主营业务是物流的企业。

三、关于《细则》内容

:《细则》共五章、十七条,对物流专项资金的定义、部门职责、支持范围、额度及方式、安排原则、申报及支付、绩效管理与监督检查等作了全面规定。

四、关于申报下达程序

:每年3月底前下达省发展改革委、省邮政管理局、省财政厅下达申报通知。

(一)符合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冷库、冷藏设备、冷藏车等专项申报条件的物流企业,项目在下达通知一年内的项目都可申请(如:2022年3月下达申报通知,2021年3月以后验收的项目或购买的设备等可申请,下同)。

1.项目单位过“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申报,提供第十条要求的材料。2.市县发改部门6月底前通过“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对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向省发展改革委推荐(上传推荐文件)3.省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开展现场核查,审核通过后,确定予以支持的项目和资金奖补额度,在门户网站和“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公示无异议后,省财政厅下达资金至省发展改革委4.省发展改革委按照国库支付有关规定将奖补资金拨付企业银行账户。

(二)符合快递分拨中心、运营中心、数据处理中心、快递智能分拣设备、循环包装箱(盒)、可降解绿色环保包装袋、快递进村、快递进、快递出海等“两进一出”工程等专项的邮政、快递企业可申请

1.项目单位通过“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申报,提供第十条要求的材料。2.属地邮政管理部门6月底前通过“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对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省邮政管理局推荐(上传推荐文件)3.省邮政管理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开展现场核查,审核通过后,确定予以支持的项目和资金奖补额度,在门户网站和“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公示无异议后,省财政厅下达资金至省邮政管理局4.省邮政管理局按照国库支付有关规定将奖补资金拨付企业银行账户。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海南省现代物流业发展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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