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期简报:重实践 建新功我省以地方储备粮本地化收购助农增长增收
2023-07-17 16:50 来源: 粮食局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体:   打印

【推动发展】

重实践 建新功

我省以地方储备粮本地化收购助农增长增收

我省地方储备粮总规模80万吨,年轮换任务约30万吨,其中含稻谷轮换任务8万吨。2016-2022年间,近99.5%的地方储备粮轮入通过交易平均采购省外粮源,本地粮源占比低。2023年,结合主题教育活动,我局经过认真研究,将“推动地方储备粮本地化收购,提高储备粮本地化比例和本地农民收入,增强本地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撂荒地复耕和乡村振兴,防止耕地非粮化”事项列入年度创新性亮点工作和促进发展事项。经过半年多时间的不懈努力,基本上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实现了预期目标。

一、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夏粮收购工作我局联合农业农村厅、财政、市场监管、农发行等单位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联合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农发行等单位组织召开2023年全省夏粮收购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夏粮收购工作。结合储备粮轮换,我局印发《进一步推动海南省地方储备粮本地化收购指导意见》,推动地方储备粮企业开展储备粮本地收购工作。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到临高、乐东、屯昌等市县开展调研和督导,大力推广临高县“政府引导+平台公司+合作社+农户”的储备粮种植收购模式,推进储备粮收购订单化。

(二)做好粮食收购服务,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在粮食上市前后,我局协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夏粮产量调查和品质测报工作,大力宣传粮食收购政策,协调农发行等金融机构做好粮食收购贷款,解决粮食收购资金问题。着力做好粮食产后服务工作,建立粮食烘干企业名录库,支持和鼓励粮食烘干企业开展粮食代收割、代烘干、代销售,为农民提供田头卖粮的便利条件,解决农民晒粮难、储粮难、卖粮远问题。通过开展社会化的粮食产后服务,提升了粮食收获环节生产效率,促进了节粮减损,提高了农民种粮积极性。

(三)依法检查,推动国家政策落地见效在夏粮收购期间,我省开展认真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共出动检查人员422人次,检查粮食收购主体121个,检查覆盖面达到100%。加大对收购期间违反规定“压质压价”“多扣水杂”“打白条”和拖欠农民售粮款等坑农害农行为查处力度,释放“零容忍”“强监管”鲜明信号,确保国家政策落实到位、规范执行

二、工作成效

(一)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线通过全过程督导,全面掌握了夏粮产量和质量状况,宣传了粮食收购政策,协调解决企业购粮资金,引导各类粮食收购主体和烘干企业进村收购,解决农民晒粮难、卖粮远的问题。自4月早籼稻上市以来,全省没有出现卖粮难的现象,守住了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线。此外,我局还指导文昌市和昌江县做好储备粮入库质量验收工作,有效处置粮食质量纠纷2宗,挽回经济损失近1000万元。

(二)切实维护夏季粮食收购秩序通过监督检查,较好地促进辖区内各类粮食收购主体自觉遵守国家粮食“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做到标准上榜、价格上墙、样品上台、无压质压价、不拖欠农民售粮款,较好地维护了粮食收购秩序。今年湿粮收购价1.07-1.15/斤,干粮收购价1.44-1.52元/斤,夏粮收购价格较去年同期增长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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