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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00817382-X/2024-41958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16-03-01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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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二手车交易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 文 号:琼价费管〔2016〕34号发布日期: 2024-05-31 16:20
- 备案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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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关于二手车交易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琼价费管〔2016〕34号
各市县物价局、商务局、洋浦经济发展局,各二手车交易市场:
为贯彻落实国家深化价格改革精神,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依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海南省定价目录》(琼府〔2015〕89号)的有关规定,决定我省二手车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二手车交易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商务厅《关于调整部分二手车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4〕8号)同时废止。
三、价格放开后,各二手车交易市场要加强自律,严格应按照《价格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合法经营,为消费者提供质量合格、价格合理的服务,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经营主体要在经营场所或收费地点公示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计费方法、投诉电话等,使用税务部门规定的票据,照章纳税。
四、各级物价、商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二手车交易市场的监管力度,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海南省物价局
海南省商务厅
2016年3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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