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17382-X/2024-28540 主题分类:政府采购
- 发文机关: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4-11-26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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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遴选生态保护修复领域森林防灭火能力提升类项目咨询评估机构的公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4-11-26 17:30
- 备案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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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遴选生态保护修复领域森林防灭火能力提升类项目咨询评估机构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委拟组织生态保护修复领域森林防灭火能力提升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及概算评估,特公开遴选评估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需求
(一)名称:生态保护修复领域森林防灭火能力提升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及概算评估。包括海南省森林消防队伍能力提升项目、海南省(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片区)森林火灾高风险区以水防灭火项目、海南省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项目、海南省航空消防配套系统及配套设施项目、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和海南省直属林场保护区森林火灾区综合治理项目共6个项目。
(二)项目概况:海南省森林消防队伍能力提升项目,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66亿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为: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省(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片区)森林火灾高风险区以水防灭火项目,项目估算总投资为0.5亿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为:郑州大学综合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海南省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项目,项目估算总投资1.11亿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为:上海邮电设计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海南省航空消防配套系统及配套设施项目,项目估算总投资0.7亿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为:海南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项目估算总投资0.99亿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草调查规划院。海南省直属林场保护区森林火灾区综合治理项目,项目估算总投资1.17亿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调查规划院。上述六个项目咨询评估评审费用控制价为90万元,均包含评标专家评审费,根据项目总投资占比并结合实际情况分配相关评估评审费。
(三)评估报告编制要求:评估报告应符合有关咨询评估报告深度要求,并以项目为单位分别编制成册,交付纸质版一式3份及电子版。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各类法人单位,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林业专业;
2.法人单位及其驻琼分支机构、项目团队成员无失信记录;
3.申报单位工程咨询资信等级须为甲级;
4.有与提供本咨询评估服务相适应的技术力量,其中项目团队负责人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或者林业专业高级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林业专业高级职称或者执业资格,经济负责人具有造价(或经济)高级职称或者执业资格。此外组成至少7名林业、电气、设备、信息工程、土建、消防相关专业(资格)专家团队,其中林业行业专家不少于2人;
5.投资咨询评估应当编评分离,承担生态保护修复领域森林防灭火能力提升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任务的机构及专家,不得承担本次咨询评估任务;承担本次咨询评估任务的供应商,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项目业主单位之间不得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的重大关联关系;
6.分事项报价,总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当在申报材料各页加盖本单位印章,按照下列顺序书装:
1.封面。包括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编制日期等。
2.目录。包括申报材料内容清单和对应的页码。
3.报价单。填写报价后打印。
4.授权委托。包括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单位资信。包括供应商资信等级凭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和项目团队成员身份证号在“信用中国”失信查询截屏。
6.项目团队。包括项目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经济负责人以及至少7名相关专业评估组专家组成团队,列出团队职务、姓名、专业、附技术职称或者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业绩材料(参见下条)。
7.工作业绩。包括项目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经济负责人以及评估组专家每人至多3项参与类似行业评估评审业绩表、评估评审报告编审人员签章页复印件及各人员签署个人承诺书。(业绩中列出的项目如为国家、省级重点项目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其它要求
1.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29日17:00(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邮寄后请电话告知),一式三份送至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八楼853室(邮寄信封上需注明“海南省生态保护修复领域森林防灭火能力提升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及概算咨询评估”,邮编570204,电子版请刻录光盘一并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2.我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遴选评估服务单位(专家评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3.遴选确定的评估机构要对评估报告质量及结论负责,一经发现存在结论失实、高估冒算、不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等情况,将严肃按照《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审计厅 海南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琼发改投资〔2017〕1845号)处理,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三、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由我委农经处具体负责,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沟通。联系电话:0898-65360541;投诉电话:0898-65399890。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