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00817382-X/2025-54552 主题分类:政府采购
- 发文机关: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5-04-10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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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第二次公开遴选海南省盘活存量资产的方法路径和政策建议课题承研机构的公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5-04-10 09:44
- 备案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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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第二次公开遴选
《海南省盘活存量资产的方法路径和政策建议》课题承研机构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背景下基础设施领域存量资产盘活工作,根据我委工作计划,现向社会公开遴选《海南省盘活存量资产的方法路径和政策建议》课题承研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内容研究工作内容
(一)课题名称及课题类别
课题名称:海南省盘活存量资产的方法路径和政策建议
课题类别:重大课题
(二)研究重点
一是建立全省基础设施存量资产数据库,资产规模、运营状况及权属信息,构建资产价值评估模型,测算可盘活资产潜力及预期收益;二是研究运用多层次REITs工具等模式实现资产高效盘活,设计符合海南自贸港实际情况的盘活工具包;三是构建涵盖产权交易、税收优惠、风险防控的政策保障体系;四是选取3-5类典型资产开展试点方案设计并形成可复制推广的“评估-盘活-再投资”全流程操作范式。
(三)课题预算
课题费用控制价为42.98万元,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差旅费、会议费、专家劳务费等。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申报单位
1.申报单位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申报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申报单位应具备相关专业资质。申报单位应长期关注和了解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情况,有基础设施投融资、盘活存量资产领域重大课题研究或实操经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4.申报单位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且能够保证课题研究成果按期实现延伸传化或政务信息等方式开发利用。
(二)课题组负责人
课题组负责人应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课题组负责人应组织和指导课题实施全过程,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组负责人在海南工作时长原则上不少于研究总时长的40%。
(三)课题组成员
课题组成员要具备开展项目研究的专业和知识结构,完成过相类似的项目或发表过类似成果。项目组应包含至少3名研究生学历或高级职称级别人员,须包含财务法律、资产评估、金融工程等领域专家,主要成员须有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创新研究、投融资体制改革研究、REITs等盘活存量项目实操经验。
三、遴选评分标准
详情见附表。
四、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如实填写《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课题研究申请书》,提出课题研究思路、研究内容、研究方法、进度安排、经费预算、研究成果转化目标及转化形式等。申报单位提供营业执照、社保资金证明(近一年期内)、纳税证明(近一年期内)、重大违法记录声明等资料,课题申请书和附件材料应加盖课题承研机构公章(本课题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一式四份送至下附地址(信封上需注明“海南省盘活存量资产的方法路径和政策建议课题申报”)。
(二)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15日下午17:30(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三)课题研究时长为3个月,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四)我委将组织对课题研究申请书进行评审,择优遴选课题承担单位,并签订课题委托合同。
(五)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课题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
五、联系方式
相关事宜请联系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处
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8楼841室,邮编570204
联系电话:0898-65339700,投诉电话:0898-65399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