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17382-X/2024-28152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4-03-22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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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海南省现代物流业发展奖补资金(物流信息平台和冷链设施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 - 文 号:琼发改便函〔2024〕731号发布日期: 2024-03-22 15:22
- 备案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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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4年海南省现代物流业发展奖补
资金(物流信息平台和冷链设施方向)
申报工作的通知
琼发改便函〔2024〕731号
各市、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
为做好2024年现代物流业奖补资金申报工作,请各市县对照《海南省现代物流业发展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组织做好项目申报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和额度
申报企业类型为物流企业,具体支持范围和额度如下:
(一)物流信息平台方向。建设物流信息平台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3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投资500万元以下的不予以补助,以下同。
(二)冷链设施方向。新建冷库、购买冷藏设备及冷藏车辆(冷链运输车辆)。新建冷库(1万立方米及以上)、购买冷藏设备、冷藏车辆,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3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建成的项目或购买的车辆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为在海南省内办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流企业;
(二)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三)诚信守法经营、未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四)项目单位在申报资金时,如涉及固定资产投资指标,必须根据实际完成投资登陆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报送投资数据;
(五)涉及到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已通过政府部门验收;
(六)申报项目未获得其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且中央、省和市县累计奖补资金不超过项目投资额。
三、申报材料
1.申报请示文件;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财务管理制度文件(盖公司章);
4.未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材料,可在“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打印;
5.绩效目标申报表(在“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有模板,填写打印盖公司章);
6.真实性负责声明书(在“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有模板,填写打印盖公司章);
7.对建设物流信息平台的,除了提供1-6项材料,还需提供:(1)项目批复(备案、核准或审批)手续文件;(2)平台建设实施方案;(3)已购买设备、软件的采购合同或协议复印件;(4)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政府部门出具的验收文件;
8.对物流企业在海南新建冷库、购买冷藏设备、冷藏车的,除了提供1-6项材料,还需提供:(1)项目批复(备案、核准或审批)、土地、规划、环评、施工许可等手续文件;(2)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项目审计报告、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工程决算报告、政府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文件及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3)购置冷藏车的,提供购车发票、行驶证等复印件。
四、申报流程
(一)企业通过“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上传“三、申报材料”的文件,并在系统中推送给市县(区)发改部门。
(二)海口市、三亚市区级发改部门在“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在系统里上传盖章扫描推荐(请示)文件,在系统中推送给市级发改部门。市级发改部门在“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合格后,在系统里上传盖章扫描推荐(请示)文件,在系统中推送给省级发改部门。
(三)除海口市、三亚市外,其他市县发改部门在“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在系统里上传盖章扫描推荐(请示)文件,在系统中推送给省级发改部门。
(四)省级发改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合格后通知企业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5份(格式详见附件1),以便专家评审。
(五)省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开展现场核查,审核通过后,确定予以支持的项目和资金奖补额度,在门户网站和“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公示无异议后,省财政厅下达资金至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按照国库支付有关规定将奖补资金拨付企业银行账户。
五、其他要求
企业获得奖补资金一年后,项目单位要向省发展改革委报送项目所发挥经济社会效益材料。
请市县发改部门于2024年6月30日前在系统中将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报送,逾期系统将关闭。
附件:1.申报书参考范本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21日
(联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经贸消费处,电话:65342595)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