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fault/xhtml/hainan/images/wuzhangai.png)
- 索 引 号:00817382-X/2023-66320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3-05-12 16:20
-
标 题: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核定及定价成本监审有关问题的通知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3-05-12 16:20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我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核定及
定价成本监审有关问题的通知
琼发改价格〔2023〕353号
各市、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2年第54号令)、《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2年第55号令)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现就核定我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及实施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制定和调整我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实施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参照《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和《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执行。
二、各级定价机关根据《海南省定价目录》《海南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负责组织实施本级价格管理权限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核定和定价成本监审工作。
三、鼓励有条件的水利工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价格,或通过招投标等公开公平竞争形成价格。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