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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17382-X/2020-52259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0-02-14 13:00
  • 标       题: 2020年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预算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0-02-14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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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部门收支总表

八、 部门收入总表

九、 部门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十一、省级财力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表

第三部分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省发展改革委)是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省发展改革委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发展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发展政策措施。负责省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省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提出全省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全省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的有关重大问题。参与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参与拟订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和土地政策。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省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建议。组织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五)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牵头落实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重大决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负责本省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六)负责全省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备案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安排省本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政府性建设基金投资,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审核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统筹管理全省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

(七)推进落实全省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拟订和组织实施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牵头我省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合作。

(八)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全省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和发展。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有关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负责全省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十一)负责全省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三)研究并协调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和实施服务农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推进农业建设发展。参与拟订海洋强省发展战略、重大政策措施和全省海洋经济发展规划、计划,协调海洋经济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十四)提出全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建议并协调推进。统筹能源、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全省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提出综合交通运输(含城市轨道交通和邮政)发展战略、政策和改革建议并协调实施,提出能源发展战略、重大规划、重大政策等并组织实施。

(十五)牵头开展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指导各行业领域和各市县信用体系建设,对信用服务行业进行监管。

(十六)负责全省重大价格改革与政策协调。监测预测全省价格总水平的变动,研究提出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价格政策措施和价格改革的建议。制定价格规则,修订政府定价目录,研究制定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方案及标准。

(十七)承担省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省固定资产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重大项目推进协调办公室、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日常工作办公室、省西部开发办公室、省以工代赈办公室、省稳定“菜篮子”价格领导小组办公室、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省铁路建设办公室、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工作办公室、省级产业园区发展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等有关具体工作。

(十八)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省招投标工作;指导和协调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工作,监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十九)管理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对所属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二十)完成省委、省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省发展改革委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有3个,主要包括:

1.省发展改革委本级:省发展改革委本级内设23个处级职能机构。

2.省发展改革委二级预算单位有2个:海南省价格监测中心、海南省价格认证中心。

3.人员情况

省发展改革委编制数172人,实有人数178人。其中,行政编制数126人,事业编制数33人,工勤编制数13人。实有在职行政干部137人,在职事业单位干部28人,工勤人员13人,离休人员3人,遗属人员9人。

第二部分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为省发展改革委预算公开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省发展改革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1,030.56万元。其中,收入总计111,030.5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11,030.56万元;支出总计111,030.5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003.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1.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9.3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6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6.77万元、转移性支出1,000.00万元。

二、关于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省发展改革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1,030.5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1,626.57万元,主要是增加全省基本建设支出60,000.00万元、海南自贸试验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二期)687.06万元、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经费400万元、海南省项目集中签约活动经费400万元等、省会城市公共文化规划建设重点项目评审服务经费222万元等,减少特色产业小镇建设专项资金10,000.00万元等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9,003.72万元,占98.7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1.53万元,占0.33%;卫生健康(类)支出149.35万元,占0.135%;节能环保支出269.2万元,占0.24%;住房保障(类)支出246.77万元,占0.22%;转移性支出1,000.00万元,占0.9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和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2,839.1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1.39万元,主要是增加人员经费。

2.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和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108,191.4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1,595.18万元,主要是增加全省基本建设支出60,000.00万元、海南自贸试验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二期)687.06万元、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经费400万元、海南省项目集中签约活动经费400万元等、省会城市公共文化规划建设重点项目评审服务经费222万元等,减少特色产业小镇建设专项资金10,000.00万元等经费。

三、关于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发展改革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4,093.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33.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759.78万元,主要包括: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长期聘用人员工资福利、职工探亲旅费、生活补助(扶贫干部)、工作午餐费、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置购置。

四、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省发展改革委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2.1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38.80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3.0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严格控制出国(境)学习、培训、考察等人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人事处安排的2020年因公出国(境)计划,拟安排出国(境)4次,出国(境)20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1. 赴德国开展高新技术合作交流前期出访活动团组:目的地为德国,人数为5人,天数为8天,主要任务为初步建立我省与德国联邦外贸与投资署的沟通协调机制,开启我省高新技术与德国相关地区的务实合作及深入了解德国政府科技研发投入机制和政策举措。2. 澳大利亚境外投资项目事后监管调研团组:目的地为澳大利亚,人数为5人,天数为7天,主要任务为:一是通过召开中澳双方座谈会,进一步了解法律、投资、经济、税收、人资方面的情况,特别是能源资源、教育资源情况;二是进一步探讨洛克石油参与我省南海油气资源开采的可行性;三是了解我国企业在境外合作办学、投资教育机构受当地政府限制或监管情况,为我省设计《海南自贸港外商投资负面清单》提供可借鉴经验;四是推动我省能源企业深化国际能源资源开发;加强我省与国外优秀教育品牌在教育领域的交流合作。3. 国际知名自由贸易港投资监管调研团组:目的地为迪拜、新加坡,人数为5人,天数为8天,主要任务为:一是通过双方座谈,进一步了解法律、投资、经济、税收、人资方面的情况;二是了解我国企业在境外投资受当地政府限制或监管情况,为我省设计《海南自贸港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及其配套管理措施提供可借鉴经验;三是推动我省企业深化信息技术、能源开发、环境经济等方面的交流合作。4. 捷克通用航空产业调研和项目开发团组:目的地为捷克,人数为5人,天数为6天,主要任务为:一是组成产业对接团,凭借我省“走出去”航空企业与中捷航空工业协会(捷克)建立的友好关系,与捷克方面对接通用航空产业发展情况和诉求。二是进一步了解法律、投资、经济、税收方面的情况,特别是通用航空领域情况。三是推动我省企业深化通用航空领域研发制造、设施建设、服务、人才等方面的交流合作。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2.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2.55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27.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开支。

公务接待费20.75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12.9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减少公务接待开支。

五、关于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省发展改革委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

六、关于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省发展改革委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七、关于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省发展改革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经费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转移性支出。省发展改革委2020年收支总预算111,030.56万元。

八、关于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省发展改革委2020年收入预算111,030.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1,030.56万元,占100%

九、关于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省发展改革委2020年支出预算111,030.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93.47万元,占3.69%;项目支出106,937.09万元,占96.31%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省发展改革委机关运行经费预算703.58万元。其中, 省发展改革委本级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23.11万元,省价格监测中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0万元,省价格认证中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0.4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省发展改革委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96.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93.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02.7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省发展改革委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1辆,实物保障用车1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7辆。单位无价值100万元以上的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省发展改革委15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06,937.09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三、其他财政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政府为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除教育收费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四、收回存量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各级财政部门收回的上缴国库但不列入预算的存量资金,包括收回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和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

五、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用于反映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往来收入”以外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教育收费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单位自有资金收入”收入不足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指用于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和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发展改革委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和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发展改革委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0年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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