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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17382-X/2020-04007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0-08-27 09:30
  • 标       题: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0-08-27 09:30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
    有效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省发展改革委)是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省发展改革委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发展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发展政策措施。负责省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省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提出全省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全省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的有关重大问题。参与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参与拟订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和土地政策。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省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建议。组织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五)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牵头落实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重大决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负责本省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六)负责全省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备案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安排省本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政府性建设基金投资,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审核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统筹管理全省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

    (七)推进落实全省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拟订和组织实施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牵头我省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合作。

    (八)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全省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和发展。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有关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负责全省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十一)负责全省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三)研究并协调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和实施服务农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推进农业建设发展。参与拟订海洋强省发展战略、重大政策措施和全省海洋经济发展规划、计划,协调海洋经济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十四)提出全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建议并协调推进。统筹能源、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全省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提出综合交通运输(含城市轨道交通和邮政)发展战略、政策和改革建议并协调实施,提出能源发展战略、重大规划、重大政策等并组织实施。

(十五)牵头开展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指导各行业领域和各市县信用体系建设,对信用服务行业进行监管。

(十六)负责全省重大价格改革与政策协调。监测预测全省价格总水平的变动,研究提出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价格政策措施和价格改革的建议。制定价格规则,修订政府定价目录,研究制定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方案及标准。

(十七)承担省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省固定资产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重大项目推进协调办公室、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日常工作办公室、省西部开发办公室、省以工代赈办公室、省稳定“菜篮子”价格领导小组办公室、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省铁路建设办公室、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工作办公室、省级产业园区发展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等有关具体工作。

(十八)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省招投标工作;指导和协调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工作,监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十九)管理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对所属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二十)完成省委、省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纳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一)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本级

(二)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单位:海南省价格成本调查队(2019年8月撤销并入省发展改革委本级)、海南省价格监测中心、海南省价格认证中心、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中心。

  


 第二部分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二、收入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三、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第三部分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8727.2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2581.15万元,增长42%。支出总计8734.84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2743.54万元,增长45.8%。主要原因:一是省机构改革后原省物价局机关及4个直属单位划转到省发展改革委,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1700万元;二是年中追加《智慧海南总体方案研究》课题经费500万元;三是增加海南自贸试验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二期)50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420.3万元,主要是:1.杂项目结余90.92万元;2.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222.99万元(属实行省国库集中支付前形成的结余, 该资金存放在原海南发展银行及海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等,已冻结),其中,招商设备购置费7.72万元,农经信息系统建设41.8万元,交通规费67.38万元,琼财建785第12批“十一五”规划编制款8.47万元,西环高铁建设费97.61万元;3.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海南)3.49万元;4.海南省宏观经济决策大数据分析系统(一期)尾款94.8万元;5.物价管理8万元,其中,电煤价格监测补助费1万元,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补助费1.2万元,价格资料搜集管理费0.8万元,信息采集费5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3.1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物价管理中的信息采集费等。结余分配0.01万元,主要是省价格认证中心和省发展改革委信息中心等两个直属单位自有资金银行存款利息结余结转到专用基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0.0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纳入省发展改革委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只有省发展改革委本级,没有结余分配资金。年末结转结余412.65万元,主要是:1.杂项目结余90.92万元;2.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222.99万元(属实行省国库集中支付前形成的结余, 该资金存放在原海南发展银行及海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等,已冻结),其中,招商设备购置费7.72万元,农经信息系统建设41.8万元,交通规费67.38万元,琼财建785第12批“十一五”规划编制费8.48万元,西环高铁建设费97.61万元;3.规划编制与课题研究尾款74.98万元;4.物价管理23.76万元,其中,电煤价格监测补助费1万元,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补助费8.13万元,价格资料搜集管理费1万元,第二监管周期电网输配电价成本监审经费7.88,信息采集费5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48.92万元,主要原因是省财政厅收回“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海南)”项目财政应返还额度56.21万元,上缴存量资金93.71万元;年末财厅批复结余指标调整《规划编制与课题研究》项目财政应返还额度74.98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72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83.42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99.5%;事业收入11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13%;其他收入32.77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3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734.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73.1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7.78%;项目支出456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2.2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683.42万元,与2018年相比, 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539.72万元,增长41.34%。支出总计8706.8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715.52万元,增长45.32%。主要原因:一是省机构改革后原省物价局机关及4个直属单位划转到省发展改革委,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1700万元;二是年中追加《智慧海南总体方案研究》课题经费500万元;三是增加海南自贸试验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二期)500万元。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89.21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结转结余。较2018年度年初决算数增加96.19万元,增长103.4%,主要原因是海南省宏观经济决策大数据分析系统和全国信息共享平台(海南)项目资金结转下年继续使用增加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165.82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结转结余。较2018年度年末决算数减少79.6万元,下降32.43%。主要原因:省财政厅收回“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海南)”项目财政应返还额度56.21万元,上缴存量资金37.2万元;年末财厅批复结余指标调整《规划编制与课题研究》项目财政应返还额度74.9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06.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715.52万元,增长45.32%,主要原因是:一是省机构改革后原省物价局机关及4个直属单位划转到省发展改革委,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1700万元;二是年中追加《智慧海南总体方案研究》课题经费500万元;三是增加海南自贸试验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二期)500万元等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06.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923.58万元,占9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3.87万元,占4.52%;卫生健康支出 (类)支出151.1万元,占1.74%;住房保障(类)支出238.28万元,占2.7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403.99万元,支出决算8706.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和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战略规划与实施、物价管理、事业运行、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482.04万元,支出决算为7923.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智慧海南总体方案研究》课题经费50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抚恤(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其他优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03.19万元,支出决算为393.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社会保险缴费单位费率下调。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72.91万元,支出决算为15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社会保险缴费单位费率下调。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245.85万元,支出决算为238.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71.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58.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712.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人员经费3458.99万元,主要是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职工个人方面的费用开支。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386.57万元,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2.42万元,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公用经费712.24万元,主要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日常办公、业务活动方面的经常性开支。具体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674.47万元,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37.7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更新等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11万元,支出决算为51.89万元,完成预算的46.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3.24万元,占44.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3.36万元,占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29万元,占10.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3.24万元,全年安排参加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组织部、省委统战部、省人社厅、泛珠办、省外事办等组织的出国(境)团组7个,累计8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出访阿联酋、香港、新加坡1人共支出103639.3元,主要是随同省委主要领导出访;(2)出访葡萄牙、卢森堡2人共支出10891元,主要是学习葡萄牙、卢森堡金融管理及绿色金融市场开发经验;(3)出访德国、比利时、意大利1人共支出3464.4元,主要是出访学习欧盟交流试点城镇可持续发展的实践经验;(4)出访澳门1人共支出6310元,主要是赴澳门考察临空产业园区项目建设;(5)出访新加坡1人共支出42372.36元,主要是参加国际自由贸易港建设经验学习培训班;(6)出访英国1人共支出54707.6元,主要是参加民主保障法治建设专题培训学习;(7)出访日本1人共支出11000元,主要是参加海洋经济与可持续发展赴日本培训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7.12万元,下降23.5%,主要原因:一是取消省巡视组进入巡视期间(3月25日至7月31日)的出国计划,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费,减少出国考察和培训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36万元。2019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通行费、保险费、审验费等项目。包括日常公务用车以及到各市县检查工作落实情况、检查项目建设情况、以及机要文件交换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11.09万元,增长90.3%,主要原因:一是现有的车辆使用年限较久,维修费用较高;二是比2018年增加了3个直属单位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5.29万元,全年国内公务接待41批次,国内公务接待249人。主要用于发展和改革事务管理工作发生的接待费;承担省委省政府等政府安排的对口接待任务;承担与发展和改革事务管理业务相关的全国(省)性会议的接待任务;承担上级及省(内)外相关部门项目考察、交流、调研等接待任务。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0.73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前期接待任务增加。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委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7个,涉及资金4159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我委共组织对“海南自贸试验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二期)”等7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5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都能按省财政厅有关项目绩效评价的要求进行评价,总体情况良好。

(二)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19年规划编制与课题研究专项经费等绩效评价有关情况说明。省财政下达规划编制与课题研究专项经费1272.9万元,共编制38个课题,其中结题的课题33个,未结题的5个,项目资金使用率94%,课题编制工作完成率95%,课题结果应用率98%。已结题的课题有:《海南自贸港产业发展规划》、《中国特色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县差异化发展战略研究》《海南省公共信用信息与金融信用信息交互共享试点工作方案》、《自由贸易区(港)建设背景下海南园区定位与发展研究》、《2019年现代物流统计》、《文昌会文至琼海长坡海岸带水产养殖环境整治与养殖业转型升级专项规划(2017-2020)》、《琼州海峡经济带和琼州海峡南北两岸发展规划(2019-2030)》、《琼港合作项目和方案》、《琼港合作项目和方案》、《联合奖惩措施细化研究》、《借鉴上海国际大都市一体化治理经验,回忆海南区域协调发展(上海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经验做法及其对海南的启示研究报告)》、《基于林业碳汇交易的生态补偿机制》、《海南自由贸易港产业发展规划》、《海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9-2020年)编制》、《海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8-2019年)上半年评估》、《海南省休闲渔业发展规划(2018-2025)》、《海南省物流降本增效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海南省碳排放总量控制与目标分析》、《海南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研究》、《海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成就回顾和发展展望》、《海南省千亿级产业谋划研究》、《海南省建设现代产业体系规划(2018-2025)》、《海南省高标准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海南省创业投资发展战略研究》、《2018年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情况评估报告》等。未结题的课题有:《推动村庄集中居住实现海南城乡融合发展》、《海南省营商环境服务协议》、《在全球格局下海南成为国际冷链物流器枢纽可行性研究》等,未结题的原因主要是部分课题研究都是年底省政府布置的工作任务,课题研究需要一定的时间,年底还未能结题。

  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幅较大,就列举《海南自贸试验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二期)》、《智慧海南总体方案研究》、《海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9-2020年)》等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2)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597.5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2018年增加160.92万元,增长36.86%。主要原因是省机构改革后原省物价局机关及4个直属单位划转到省发展改革委,增加公用经费支出。

(二)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29.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占用房屋面积2839.04平方米,均为办公用房。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有车辆7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

      2.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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