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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遴选海南省2024年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投资咨询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4-08-07 10:39 来源: 环资处 发布机构: 办公室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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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遴选海南省2024年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投资咨询评估机构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以下简称“两新”)超长期特别国债等相关要求,做好“两新”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管理和储备等工作,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委拟公开遴选1家投资咨询评估机构,进一步强化项目储备和评审工作,对海南省“两新”超长期特别国债申报管理提供工作建议和决策参考,对我省2024年“两新”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进行咨询、评估和审核,为下步我省优化国债管理流程、积极争取国债项目资金,拓宽投融资渠道提供有力支撑。为进一步完善增发国债后续管理流程,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2024“两新”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申报工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高水平的第三方投资咨询评估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

海南省2024年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投资咨询服务。

(二)项目时间

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12月30日

(三)主要内容

1.项目评审。申报单位须熟悉国债的相关政策和申报程序,熟悉海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在申报国债领域具有出色的研究成果,能够提供国债资金使用、项目管理、常态监管等咨询,以及国债项目包装谋划、立项指导、申报审核等全过程咨询服务,主要包括:对海南省“两新”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申报管理及推进前期工作提供工作建议和决策参考;对各单位报送的2024年“两新”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进行集中审核,按照申报时间节点要求反馈专项债储备项目审查报告、储备项目情况表等有关初步预审意见,协助各单位做好前期工作,提出修改建议,指导完善补充相关内容,为我省专项债项目储备和申报、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等提供工作意见和决策参考。

2.政策咨询。结合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对2024年“两新”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和系统解读,不定期接受政策咨询、行业指导,就支持领域、具体建设内容、推动项目前期、资金使用及后续管理、配套监管办法提出意见建议,提升我省国债项目管理水平,并助力各相关单位谋划储备一批高质量“两新”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

(四)招标总控制价

预算费用包含差旅费(外省专家)、专家劳务费、会务费、资料印刷费等,成果编制经费不超过80万元。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熟悉“两新”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使用、项目管理、资金监管,以及国债支持领域、项目包装及申报程序,熟悉海南省发展动态及项目发展基础,了解海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申报单位须在对口投向领域的项目包装、投资、资金管理等领域具有出色的研究成果和丰富的实践经验,项目负责人须是研究成果编制和实操案例经办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实际编制者,担任实质性的调研和编制等工作;申报单位有一定的同类项目经验,团队成员须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工作经验;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各类法人单位,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并列入公示名录的工程咨询单位;

3.具有与提供本咨询评估服务相适应的技术力量。项目组负责人: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且具有正高级专业职称得10分,具有正高级专业职称得5分,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3分。技术负责人:具有项目相应专业职业资格或高级职称,经济负责人具有造价(或经济)职业资格或高级职称。具备以上资格证书或职称每人得5分,本项最高得分15分。咨询服务单位提交专家人员数量、专业、技术职称和专家来源。具有(1)工业,(2)生态环境,(3)电力,(4)能源,(5)交通运输,(6)电子、信息工程,(7)建筑,(8)农业,以及(9)其他(以实际专业为准)等相关专家至少10人,具备正高级(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每人得4分,高级(或相当职称)专家每人得2分,本项最高得分40分;专家数量不足10人本项不得分

4.法人单位及其驻琼分支机构、项目团队组成成员无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报价不能超过控制价;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当在申报材料各页加盖本单位印章,按照下列顺序书装:

1.封面。包括项目名称,投资咨询评估机构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编制日期等;

2.目录。包括申报材料内容清单和对应的页码;

3.报价单。填写报价后打印;

4.授权委托。包括咨询评估机构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单位资信。自2020年1月1日至今,申请机构(含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http://www.zggov.cn/)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申报机构须提供包括咨询评估机构资信等级凭证复印件、咨询评估机构名称和项目团队成员身份证号在上述网站查询的结果截图;

6.项目投资咨询评估工作方案;

7.项目团队。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经济负责人及各位专家,按顺序列出团队职务、姓名、专业、职称,并附毕业证书、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业绩材料及有关证明材料(参见下条),加盖参加遴选单位公章;

8.工作业绩。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经济负责人以及各专业专家每人参与相关行业项目评估评审业绩表、评估报告编审人员签章页复印件、以及各人员签署个人承诺书。(提供的业绩中如有国家级或省级重点项目,请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89日前(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邮寄后请电话告知),一式三份送至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八楼801室(邮寄信封上需注明“海南省2024年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投资咨询评估”,邮编570204,电子版请刻录光盘一并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四)我委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遴选评估服务单位。

(五)在成交供应商组织评估前,若出现项目无法正常推进,造成不能开展评估工作或者无限期地推迟评估,我方有权收回成交通知书,终止评估工作。

(六)项目团队成员名单将进行公示。申报文件所列专家视为承诺实际到场参加评审,若到会专家与投标文件承诺专家职称、专家、数量不一致,视为中标咨询单位严重违约。

(七)中标咨询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召开评审会议,并完成评估。

(八)遴选确定的评估机构要对评估报告质量及结论负责,一经发现存在结论失实、高估冒算、不符合国家规定等情况的,将按照《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审计厅 海南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琼发改投资〔2017〕1845号)严肃处理,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三、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由我委环资处具体负责,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沟通(联系人:周雨枝,联系电话:0898-66108539)。

附件:(遴选公告)附件1.投资咨询评估服务报价单

(遴选公告)附件2.遴选咨询评估机构评分表

(遴选公告)附件3.投资咨询评估服务合同(样本)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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