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发展改革专栏 > 环境保护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低碳循环产业园项目谋划-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8-19 19:25 来源: 环资处 发布机构: 办公室 【字体:   打印
分享到: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低碳循环产业园项目谋划-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海南低碳循环产业园项目谋划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南区A座1002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0830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ZY2024-096

2.项目名称:海南低碳循环产业园项目谋划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90.00万元

5.最高限价:190.00万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内容海南低碳循环产业园项目谋划工作需要,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

8.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9.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注: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⑤如供应商是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

(5)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6)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注:须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现场对投标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8)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本项目的承接主体(提供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0819日至20240826,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南区A座1002室;

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文件时必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若有)、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至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南区A座1002室获取(注:其他组织可提供负责人或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其授权委托书原件);

售价:500.00元/份(转账时请附备注:“企业名称简称+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报名费”字样,项目名称过长的可写项目名称简称)。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8300900(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南区A座1002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202408300900(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南区A座1002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

2.有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大楼

联系方式:0898-661085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政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南区A座1002室

联系方式:0898-653434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898-65343462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81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移动版 | 电脑版

主办: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技术支持:开普云

琼ICP 05073275 号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268号

版权所有@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文域名: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

主办: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琼ICP备05073275号     技术支持:开普云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52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3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