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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
2021-11-10 16:57 来源: 收费处 发布机构: 办公室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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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

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


琼发改便函〔2021〕3577号


各市、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市场监管局,洋浦经济发展局、社会发展局、市场监管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27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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