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17382-X/2024-16161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4-09-27 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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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海南省现代物流业发展奖补资金(冷链设施方向)补充申报工作的通知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4-09-28 00:34
- 备案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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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4年海南省现代物流业发展奖补资金(冷链设施方向)补充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
为落实中央财经委第四次会议精神,鼓励企业物流设施设备更新,有效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我委开展2024年现代物流业奖补资金补充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和额度
申报企业类型为物流企业。购买冷藏设备、冷藏车总金额5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3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购买的冷藏设备、冷藏车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为在海南省内办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流企业;
(二)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三)诚信守法经营、未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四)申报项目未获得其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且中央、省和市县累计奖补资金不超过项目投资额。
三、申报材料
1.申报请示文件;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财务管理制度文件(盖公司章);
4.未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材料,可在“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打印;
5.绩效目标申报表(在“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有模板,填写打印盖公司章);
6.真实性负责声明书(在“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有模板,填写打印盖公司章);
7.冷藏设备、冷藏车购置发票、冷藏设备、冷藏车清单和照片、冷藏车行驶证、真实性负责声明书等。
四、申报流程
(一)企业通过“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上传“三、申报材料”的文件,并在系统中推送给市县(区)发改部门。
(二)海口市、三亚市区级发改部门在“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在系统里上传盖章扫描推荐(请示)文件,在系统中推送给市级发改部门。市级发改部门在“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合格后,在系统里上传盖章扫描推荐(请示)文件,在系统中推送给省级发改部门。
(三)除海口市、三亚市外,其他市县发改部门在“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在系统里上传盖章扫描推荐(请示)文件,在系统中推送给省级发改部门。
(四)省级发改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合格后通知企业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5份(格式详见附件1),以便专家评审。
(五)省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开展现场核查,审核通过后,确定予以支持的项目和资金奖补额度,在门户网站和“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公示无异议后,省财政厅下达资金至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按照国库支付有关规定将奖补资金拨付企业银行账户。
五、其他要求
企业获得奖补资金一年后,项目单位要向省发展改革委报送项目所发挥经济社会效益材料。
请市县发改部门于2024年10月20日前在系统中将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报送,逾期系统将关闭。
附件:1.申报书参考范本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27日
(联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就业处,电话:65342595)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