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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17382-X/2024-30421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4-12-05 09:18
  • 标       题: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南方电网(海南)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澄迈海建产业公司海南电动充电站建设补贴的公示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4-12-05 09:18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
    有效
    有效

海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关于取消南方电网(海南)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澄迈海建产业公司海南电动充电站建设补贴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经澄迈县发展改革委员实,南方电网(海南)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澄迈海建产业公司海南电动充电站未对外提供充电服务,县发展改革委确认该站不属于公用充电基础设施。

根据《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暂行管理办法》第十条“对外运营并接入省级平台的充电基础设施,给予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该充电站不符合上述申请条件,因此澄迈县发展改革委将取消该充电站建设运营补贴的申请资格,并在澄迈县2023年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补贴中核减南方电网(海南)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补贴3567元。

现就取消南方电网(海南)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澄迈海建产业公司海南电动充电站建设补贴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当面、电话、邮件的形式向省发展改革委反

    受理单位: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会能源处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814室

    邮政编码:570204

    联系电话:0898—65380669

    电子邮箱:nyc_fgw@hainan.gov.cn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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