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拟订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情况。
2、建立健全储备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组织指导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
3、承担所属粮食物资储备的安全储备和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4、承担省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公室日常工作。
5、负责内部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