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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17382-X/2024-41939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15-10-21 16:10
  • 标       题: 关于核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 文       号:琼价费管〔2015〕265号发布日期: 2024-05-31 16:10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
    有效
    有效

关于核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琼价费管〔2015〕265号

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6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现就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核定的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见附件)。

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全额上缴省级国库,支出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管理。

三、收费单位应按规定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海南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严格按照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不得擅自增加、分解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上述收费标准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之前相关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海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表

海南省物价局    

海南省财政厅

2015年10月2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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