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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17382-X/2020-54674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0-02-12 11:13
  • 标       题: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企业债券工作的通知
  • 文       号:琼发改便函〔2020〕228号发布日期: 2020-02-21 11:13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
    有效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企业债券工作的通知


琼发改便函2020228


各市、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洋浦经济发展局,有关省属企业,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海南金海浆纸业有限公司,各主承销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企业债券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011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金融对疫情防控支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债券工作,现将《通知》转发你单位,请按要求就我省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债券申报、发行、募集使用、信息披露和本息兑付等工作抓好贯彻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协同配合,摸清属地疫情防控企业的债券融资需求

各市县发展改革委、洋浦经济发展局要加强与财政、国资、产业园区管委会等部门沟通衔接,依托证券公司等专业机构力量,全面了解本区域企业资产和生产经营情况,大力挖掘潜在发债资源,主动梳理企业发债需求,为企业做好政策指导。积极支持承担疫情防控相关医疗服务、科研攻关、医药产品制造以及疫情防控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任务的相关企业申报发行企业债券,用于项目建设以及偿还或置换前期因疫情防控工作产生的项目贷款。

二、拓宽融资渠道,支持疫情防控期间中小企业共渡难关

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是国家发展改革委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推出的企业债券创新品种,也是贯彻落实省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工作部署的有效举措。各市县发展改革委、洋浦经济发展局要会同财政、国资、产业园区等部门,积极推动国有企业和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谋划申请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募集资金在有效监管下,通过商业银行转贷管理,扩大支持企业覆盖面,为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提供流动性支持。

三、强化风险管控,切实做好存续期债券信息披露和本息兑付工作

请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海南金海纸浆纸业有限公司、洋浦开发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债券发行人稳妥做好存续期企业债券的管理和风险防范,依照有关规定持续做好信息披露,同时,按照《通知》要求,合理使用资金,严格落实发行人存续期企业债券监督检查和本息兑付风险排查自查报告中制定的还款计划,确保顺利完成本息兑付。各发行人要密切关注2020年即将到期的企业债券偿兑,对于存在偿债风险的企业债券,要制定应对方案,强化风险管控,多措并举筹措资金,确保不发生企业债券违约风险。请各主承销商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发债企业采取灵活的业务办理流程,协助企业优化发行环节,监督企业做好信息披露和本息兑付工作。

各市县发展改革委、洋浦经济发展局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疫情期间加强中小企业金融支持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扎实做好企业债券对疫情防控的保障工作,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附件:1.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企业债券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0﹞111号)

      2.附件2: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发行管理规定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212

(联系人:刘咏琪,联系电话:68925810,18689763677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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