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依据:琼发改价管〔2019〕6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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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千瓦时 | |||||||
用电分类 | 电压等级 | 电度电价 | 基本电价 | ||||
峰时段 | 平时段 | 谷时段 | 最大需量 | 变压器容量 | |||
(元/千瓦·月) | (元/千伏安·月) | ||||||
一、居民生活用电 | 不满1千伏 | 0.6083 | |||||
1千伏及以上 | 0.5883 | ||||||
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 | 220千伏及以上 | 0.9820 | 0.6062 | 0.3171 | 38 | 26 | |
110千伏 | 0.9985 | 0.6162 | 0.3221 | 38 | 26 | ||
35千伏 | 1.0150 | 0.6262 | 0.3271 | 38 | 26 | ||
35千伏以下 | 1.0315 | 0.6362 | 0.3321 | 38 | 26 | ||
其中:100千伏安以下 | 不满1千伏 | 0.7199 | |||||
1千伏及以上 | 0.7109 | ||||||
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场所用电 | 不满1千伏 | 0.6792 | |||||
1千伏及以上 | 0.6592 | ||||||
三、农业生产用电 | 不满1千伏 | 0.768 | |||||
1千伏及以上 | 0.738 | ||||||
其中:粮食作物排灌及种植业用电 | 不满1千伏 | 0.512 | |||||
1千伏及以上 | 0.502 | ||||||
注:1.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23分钱、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0.62分钱和可再生能源电价加 | |||||||
(居民生活用电0.1分钱,其他用电1.9分钱)。 | |||||||
2.上表所列价格,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含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0.05分钱。 | |||||||
3.分时电价时段划分:峰时段10:00-12:00,16:00-22:00;平时段7:00-10:00,12:00-16:00,22:00-23:00;谷时段23:00-次日7:00。 | |||||||
4.冰蓄冷谷时段电度电价为0.2713元/千瓦时(电压等级为35千伏以下)。 |
2.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23分钱、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0.62分钱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 (居民生活用电0.1分钱,其他用电1.9分钱)。 3.上表所列价格,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含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0.05分钱。 4.分时电价时段划分:峰时段10:00-12:00,16:00-22:00;平时段7:00-10:00,12:00-16:00,22:00-23:00;谷时段23:00-次日7:00。
附定价依据: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单一制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琼发改价管〔2019〕611号)
2.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1125分钱、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0.62分钱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 (居民生活用电0.1分钱,其他用电1.9分钱)。 3.上表所列价格,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含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0.05分钱。 4.分时电价时段划分:峰时段10:00-12:00,16:00-22:00;平时段7:00-10:00,12:00-16:00,22:00-23:00;谷时段23:00-次日7:00。
注:1.上表所列价格,均含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1125分钱、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0.62分钱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 (居民生活用电0.1分钱,其他用电1.9分钱)。 2.上表所列价格,含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0.05分钱。 3.分时电价时段划分:峰时段10:00-12:00,16:00-22:00;平时段7:00-10:00,12:00-16:00,22:00-23:00;谷时段23:00-次日7:00。
注:1.表中电价含增值税、线损及交叉补贴,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2.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输配电价水平按上表执行,并按规定征收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的具体征收标准以现行目录销售电价表中征收 标准为准。其他电力用户继续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 3.2017-2019年南网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线损率按7.64%计算,实际运行中线损率超过7.64%带来的风险由南网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低于7.64%的收益 由南网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和用户各分享50%。 4.大工业指受电变压器(含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工业用电。 5.除大工业以外的工商业及其他指受电变压器(含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容量在100千伏安(含)-315千伏安(不含)的工业用电、100千伏安 及以上的商业用电及其他用电。 附定价依据: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电价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发改价管〔2019〕70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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