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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17382-X/2023-96940 主题分类:政府采购
  • 发文机关: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3-11-03 11:22
  • 标       题: 关于遴选海南省气象灾害防御能力提升工程咨询评估机构的通知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3-11-03 11:22
  • 备案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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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海南省气象灾害防御能力提升工程咨询评估机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委拟公开遴选1家咨询评估机构,对海南省气象灾害防御能力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进行咨询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需求

海南省气象灾害防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进行咨询评估。海南省气象灾害防御能力提升工程总投资合计约为1.1亿元,建设内容:1.生态环境气象保障能力建设,具体包括(1)新建56套生态环境清新空气监测站、升级改造32套负氧离子站、新建20个臭氧观测站、新建30个户外LED康养信息显示屏、升级6个观测站点的紫外辐射观测设备、新建13个紫外辐射观测设备等海南气候康养生态监测站网建设;(2)建设海南气候康养研究中心,具体包括中心业务用房及配套用房建设2500平方米、升级改造海南气候康养综合服务系统、购置研究中心配套计算机和显示设备。2.气象数据开放融合能力建设,具体包括卫星通信地面固定站建设、一体化边缘计算平台建设、高性能智算平台建设、视频会商系统升级、网络安全系统升级、数据安全监测和防护能力提升、气象灾害记录长期安全保管设施建设等7部分内容。3.专业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建设,具体包括(1)橡胶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建设,包括15套橡胶林小气候观测站建设、3个橡胶碳通量观测站建设、升级改造橡胶气象业务服务系统;(2)航天发射气象保障能力建设,包括航天火箭发射综合探测站网建设、航天火箭发射气象现场服务场所改造、升级改造航天火箭发射气象业务服务系统等。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单位为广东南方电信规划咨询设计有限公司,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控制价6万元,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控制价为9万元,总控制价为15万元。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各类法人单位,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列入公示名录)其他(气象工程)专业;

2.法人单位及其驻琼分支机构、项目团队组成成员无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

3.资信等级不得低于编制单位的资信等级;

4.有与提供本咨询评估服务相适应的技术力量,有不少于7名包含气象、建筑、电子、信息、造价、生态环境、农业等专业专家组成团队。其中项目负责人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或高级专业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气象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或者职业资格,经济负责人具有造价(或经济)高级职称或者职业资格;

5.项目拟委托一家有资质的咨询评估机构进行评审,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咨询评估机构应当符合回避原则,承担本项目编制任务的机构及专家,不得承担本项目的咨询评估任务;咨询评估机构与本项目的编制单位、项目业主单位之间不得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的重大关联关系;

7.分事项进行报价,报价不能超过控制价;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当在申报材料各页加盖本单位印章,按照下列顺序书装:

1.封面。包括项目名称,咨询评估机构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编制日期等;

2.目录。包括申报材料内容清单和对应的页码;

3.报价单。填写报价后打印;

4.授权委托。包括咨询评估机构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单位资信。包括咨询评估机构资信等级凭证复印件、咨询评估机构名称和项目团队成员身份证号在“信用中国”失信查询截屏;

6.项目评估工作方案;

7.项目团队。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经济负责人及各位专家,按顺序列出团队职务、姓名、专业、职称,并附毕业证书、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业绩材料及有关证明材料(参见下条),加盖参加遴选单位公章;

8.工作业绩。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经济负责人以及各专业专家每人参与气象行业项目评估评审业绩表、评估报告编审人员签章页复印件、以及各人员签署个人承诺书。(提供的业绩中如有国家级或省级重点项目,请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7日前(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邮寄后请电话告知),一式三份送至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八楼853室(邮寄信封上需注明“海南省气象灾害防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咨询评估”,邮编570204,电子版请刻录光盘一并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四)我委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遴选评估服务单位。

(五)在成交供应商组织评估前,若出现项目无法正常推进,造成不能开展评估工作或者无限期地推迟评估,我方有权收回成交通知书,终止评估工作。

(六)项目团队成员名单将进行公示。申报文件所列专家视为承诺实际到场参加评审,若到会专家与投标文件承诺专家职称、专家、数量不一致,视为中标咨询单位严重违约。

(七)中标咨询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召开评审会议,并完成评估。

(八)遴选确定的评估机构要对评估报告质量及结论负责,一经发现存在结论失实、高估冒算、不符合国家规定等情况的,将按照《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审计厅 海南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琼发改投资〔2017〕1845号)严肃处理,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三、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由我委农经处具体负责,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沟通(联系电话:0898-65360541)。

附件:1.投资咨询评估服务报价单

2.遴选咨询评估机构评分表

3.投资咨询评估服务合同(样本)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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