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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17382-X/2024-46785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4-06-23 11:17
  • 标       题: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创业投资企业备案年检工作的通知
  • 文       号:琼发改便函〔2024〕1752号发布日期: 2024-06-26 11:17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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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3年创业投资企业备案年检工作的通知


琼发改便函〔2024〕1752号

各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企业管理人: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53号)精神,推进我省创业投资企业相关扶持政策落到实处,根据《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05)第39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我委计划组织开展2023年度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年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2023年12月31日前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

二、年检时间

(一)创业投资企业和创业投资企业管理人应于8月31日前通过“全国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创投备案系统”)完成年检材料提交

(二)省发展改革委于9月30日前完成年检材料审核并出具年检结果通报

三、年检内容

重点检查备案创业投资企业是否规范运作,包括但不限于是否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被采取监管措施、被立案调查或存在失信行为,是否涉嫌非法集资、二级市场投资和债权投资等违规行为,是否已落实“投资运作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及时向我委报告等要求,国有创投企业近三年是否存在审计、督察、巡视等外部监督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四、年检程序

(一)年检材料初审。参加年检创业投资企业将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业务报告、新增投资项目材料发送至邮箱:wgt_cytz@hnct.com.cn。其中,年度财务报告能够准确陈述备案创业投资企业资产负债和投资收益等情况;业务报告需陈述企业历史沿革、组织管理结构、资本资产状况、投资运作及典型投资案例等情况;2023年度新增投资项目材料包含投资协议、转款凭证、股权工商变更文件等,上述材料应加盖公章。

(二)年检材料复审。参加年检创业投资企业完成初审后通过“创投备案系统”定期报告模块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业务报告,业务报告需加盖公章。

(三)如实填写年检表。参加年检创业投资企业在“创投备案系统”企业年检模块填写以下表格:《创业投资企业基本情况表》(实行委托管理的,还应当填写《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基本情况表》)、《创业投资企业高管人员情况表》(实行委托管理的,还应当填写《创业投资管理企业高管人员情况表》)、《创业投资企业资本来源情况表》《创业投资企业资产负债情况表》《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创业投资情况表》《创业投资企业股本退出情况表》《创业投资企业投资收益与应纳税所得抵扣情况表》《被投企业经济社会贡献情况表》《创业投资企业经济社会贡献情况汇总表》。填报数据应能够简要反映截至2023年末,全年度业务情况和经济社会贡献情况。

(四)年检结果公示。不符合年检要求的创投企业,省发展改革委将下达整改通知书,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年检不予通过并取消备案。省发展改革委将对此次年检结果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并推送至税务部门,以确保企业能够及时享受优惠政策。

实行委托管理的创业投资企业,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提交上述文件。

五、税收优惠申请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创业投资企业应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创业投资企业的管理规范,并按照《办法》规定进行备案并通过年检,还应符合《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关于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9〕8号)、《关于延续执行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政策条件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有关规定;享受公司型创投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创业投资企业,应符合《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特定区域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关于雄安新区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等文件要求。

创业投资企业应自行比对是否符合享受税收政策的各项条件。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可通过“创投备案系统”税收优惠模块填报《税收优惠拟抵扣申请信息登记表》。企业年检过程中涉及的税收政策相关问题,由税务部门负责解释。

六、其他要求

(一)遵循诚信原则。参加年检企业应诚实守信,签署信用承诺书(见附件2),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违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省发展改革委将联合税务等部门对违规企业依法依规实施惩戒。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委托专业机构对创业投资企业运作情况及享惠资格情况进行抽查。

(二)备案企业监管。对连续三年未按要求参加年检、拒绝配合我委日常管理、无法掌握投资运作情况的创投机构,予以取消备案处理,相关情况推送至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单位。

(三)年检材料管理。省发展改革委委托海南全球贸易之窗一站式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协助开展创业投资企业年检,海南全球贸易之窗一站式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将严格依法依规,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开展工作,为备案创投企业涉及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予以保密。

附件:1.XXX公司2023年度业务报告(业务报告模板)

2.信用承诺书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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